環境保護部近日掀起的“環評風暴”矛頭直指水電建設項目,其中華電集團魯地拉水電站和華能集團的龍開口水電站被點名批評。2日,環境保護部在其網站上分析了水電項目環評分步進行的“潛規則”,并表示水電建設項目環評制度有待完善,必須把水電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納入環評范疇內。
環境保護部相關負責人分析稱,水電項目在建設過程中有“分兩步走”的“潛規則”,環評制度有待完善。根據環評法規定,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法律規定的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準的,該項目審批部門不得批準其建設。但是,考慮到水電開發項目投入大、工期長,為了不影響水電站按時投運,有關部門經過協商確定,水電工程的“三通一平”必須首先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可開展必要的施工前期準備活動,但不得進行大壩、廠房等主體工程的施工。
“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一些水電項目建設方‘得寸進尺’,在主體工程環評沒有被批準之前就開始進行大江截流等工程。”該人士指出,水電項目不同于一般的工業項目,選址大多在群山環繞、生態環境相對脆弱的地區。尤其是流域梯級水電開發建設,涉及范圍廣、因素復雜、周期長,其生態影響具有累積、滯后和不可逆性。即使是前期的“三通一平”,也會對當地生態環境造成巨大的影響,更不用說對大江進行截流給整個流域區域所造成的影響了。
“顯然,‘三通一平’環評與水電項目主體工程環評分開已經不合時宜,為了避免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類似違法現象,必須把水電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納入環評范疇內,將環評前置到工程預可研階段。”環境保護部業內人士這樣表示,他建議在環評審批之前不允許進行“三通一平”、導流洞施工等工程建設活動,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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