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資源能源產品價格改革的方向已定:電價改革方面,開展競價上網和直接交易試點,逐步建立輸配電價形成機制,落實各地居民階梯電價實施方案;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方面,縮短調價周期,改進調價操作方式,提高機制運行透明度;天然氣價格改革方面,鼓勵地方積極探索階梯氣價政策;水價方面,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
2月28日,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周望軍披露了上述政策取向。
周望軍同時預計,全年CPI漲幅可能明顯低于去年。這一表態被視作國家發改委今年推進上述價改的信心所在。從歷史經驗看,每逢物價走低,決策者便會試圖推進價改。
2011年全年CPI漲幅為5.4%,超過4%左右的政府調控目標。
各地可根據需要
推進環保收費改革
在題為《物價漲幅有望明顯低于去年穩妥推進資源能源價格改革——發展改革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談物價形勢與價格改革》的電稿中,周望軍提到,今年資源能源產品價格改革的基調是: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社會承受能力,“在努力穩定價格總水平的基礎上,針對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價格矛盾,研究制訂完善的價格改革方案,并根據經濟運行情況擇機出臺,將價格改革對各方面的影響控制在最小限度內。”
據周望軍介紹,具體的改革措施包括:
◆穩步推進電價改革,開展競價上網和直接交易試點,加強對電網企業的成本約束,逐步建立科學合理的輸配電價形成機制,組織落實好各地居民階梯電價實施方案;
◆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縮短調價周期,改進調價操作方式,提高機制運行透明度;
◆組織落實好天然氣價格改革在廣東、廣西的試點,適當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價格關系,鼓勵地方積極探索階梯氣價政策,研究對低收入群體實行相對較低價格的辦法;
◆推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完善農業用水價格政策,加大水價調整成本公開力度,簡化水價分類,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
◆各地可根據需要和可能,積極穩妥地推進垃圾、污水等方面的環保收費改革。
水價、電價、天然氣價改革,件件關乎民生。從國家發改委昨日給出的“方案”中可見,“階梯式”是上述三類能源資源價格改革的方向之一。
價格改革可能表現為
“加法”多一些
針對有人提出價格改革就意味著漲價的問題,周望軍說,價格改革,“不能簡單地等同于‘漲價’”,“不能簡單地概括為與‘國際接軌’。”
他同時坦陳,中國在計劃經濟時期長期實行“低物價、低收入、低消費”的模式,資源能源等基礎性產品價格壓得比較低。改革開放過程中,為了理順價格關系,可能表現為做“加法”多一些,做“減法”少一些。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