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自治區住建廳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區建筑節能門窗應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范我區建筑節能門窗的應用,提高我區建筑節能工程質量和水平。
門窗是建筑圍護結構保溫的重要部位,其能耗約占建筑圍護結構能耗的50%。目前,我區建筑門窗產品應用存在產品質量參差不齊,以次充好,施工中擅自變更降低熱工性能,施工粗糙等問題,影響著我區建筑節能工程質量的提高。
通知要求,全區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其外門窗的節能設計必須嚴格執行《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等有關規定。建設單位必須使用符合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外門窗。各級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門窗技術性能不符合要求、施工質量不達標、施工內容錯漏缺項的工程,堅決不予建筑節能驗收備案。
對進入建筑市場的節能門窗產品,實行認定推廣制度和門窗節能性能標識制度。自2012年3月1日起,全區新建、改建、擴建民用建筑工程及既有民用建筑節能改造工程,必須采用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寧夏民用建筑節能門窗推廣認定目錄》中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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