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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近日公布了《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這是未來五年我國環保行業的綱領性文件,繪就了環保發展的戰略宏圖。
記者就此專訪了環保部規劃財務司負責人,對這一9章32節63條的《規劃》亮點進行了詳細解讀。
“十二五”將下大力氣解決關系民生的突出環境問題
記者: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環境保護,把環保規劃作為國家規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請您談談《規劃》的主要特點有哪些?
規劃財務司負責人:《規劃》主要有六方面的特點:一是緊緊圍繞科學發展主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提高生態文明水平的新要求,積極探索代價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續的環境保護新道路。二是環保領域不斷拓展,進一步加強環保能力建設。首次提出“重點領域環境風險防控”的戰略任務和完善環境保護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的戰略任務。三是把進一步深化總量減排,作為撬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著力點。四是下大力氣解決關系民生的突出環境問題,把改善環境質量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規劃》大幅度減少地表水劣V類水質的水體,提高七大水系好于Ⅲ類水質水體和好于二級空氣質量標準的城市比例。同時,從“十二五”開始,將城市大氣細顆粒物(PM2.5)防治工作逐步提到議事日程。五是突出有差別的環境管理政策,完善環境保護戰略體系。六是強化政策支撐,推進并建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
問:“十二五”要重點解決哪些突出環境問題?
規劃財務司負責人:在水環境保護方面,要嚴格保護飲用水水源,全面完成保護區劃分,取締所有排污口,推進水源地環境整治,提高水源地水質達標率;深化流域水污染防治,繼續抓好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推行分區控制,優先防控重點單元,切實改善環境質量。同時,采取以獎促保等政策鼓勵措施,加強水質良好和生態脆弱的湖泊和河流的保護;綜合防控海洋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到2015年,近岸海域水質總體保持穩定,長江、黃河、珠江等河口和渤海等重點海灣的水質有所改善;深入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控,探索開展修復試點。
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要實行脫硫脫硝并舉,多種污染物綜合控制。在“三區六群”等重點區域,開展臭氧、細顆粒物的監測,加強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有毒廢氣控制,健全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完善聯合執法檢查,明顯減少酸雨、灰霾和光化學煙霧現象。
在土壤環保方面,提出要加強土壤環保制度建設,強化土壤環境監管,啟動污染場地、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禁止未經評估和無害化治理的污染場地進行土地流轉和開發利用,經評估認定對人體健康有嚴重影響的污染場地,應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擴散,且不得用于住宅開發。
在生態保護和監管方面,要加強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保護和建設工作,同時加強自然保護區建設與監管、生物多樣性保護、資源開發生態環境監管工作,到2015年,陸地自然保護區面積占國土面積的比重比例穩定在15%,90%的國家重點保護物種和典型生態系統得到保護。
“十二五”將深入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促進綠色發展
記者:《規劃》的主要指標有哪些?與“十一五”規劃相比有哪些不同?
規劃財務司負責人:《規劃》根據目標、任務,綜合考慮經濟技術可行性、指標穩定性等因素,按照可監測、可統計、可分解、可評估、可考核的原則,確定了7項主要指標,即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和2項地表水環境質量指標、1項大氣環境質量指標。
與“十一五”相比,規劃指標增多了,壓力加大了,潛力小了,要求提高了。約束性指標由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兩項增加到四項,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其中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比2010年減少10%,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分別比2010年減少8%。減排領域也從工業和生活兩個領域擴展為工業、生活、交通、農村四個領域。機動車氮氧化物、農業源水污染物首次被納入總量控制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