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改善環境質量的壓力加大了。地表水環境質量指標延續使用“十一五”地表水國控斷面劣Ⅴ類比例和七大水系國控斷面好于Ⅲ類的比例指標,目標值確定為小于15%和大于60%。但監測點位由759個增加到970個,評價因子由9項增加到21項。大氣環境質量指標對實施范圍進行了調整,由113個環保重點城市擴大到333個地級以上城市,并加嚴了評價標準,規劃指標由“十一五”的“重點城市空氣質量好于Ⅱ級標準的天數超過292天的比例”調整為“地級以上城市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準以上的比例”,目標值確定為80%。
記者:“十二五”期間主要污染物減排有哪些新舉措?
規劃財務司負責人:要將總量減排制度繼續堅持下去,更加注重源頭控制和過程控制,提出加大淘汰落后產能,合理調控能源消費總量,實施能源結構戰略調整,探索調控城市機動車保有總量。同時提出要把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等作為區域和產業發展的決策依據,對未完成減排任務的地方政府實施區域限批。突出了區域特色,進一步完善區域性總量控制要求,在已富營養化的湖泊水庫和東海、渤海等易發生赤潮的沿海地區實施總氮或總磷排放總量控制,在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重點區域實施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
“十二五”期間全社會環保污染治理投資需求約為3.4萬億元
記者:《規劃》提出的重點工程有哪些?
規劃財務司負責人:《規劃》統籌提出了主要污染物減排、改善民生環境保障、農村環保惠民、生態環境保護、重點領域環境風險防范、核與輻射安全保障、環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環境監管能力基礎保障及人才隊伍建設等8項重大工程。據測算,“十二五”期間,全社會環保污染治理投資需求約為3.4萬億元(均按當年價累計,不含運行費),約占同期國內生產總值的1.4%。優先實施的八項重點工程投資需求約1.5萬億。
記者:如何利用市場機制、強化產業和技術支持?
規劃財務司負責人:《規劃》系統闡述了創新相關經濟政策,完善市場機制的各項要求,深化脫硫脫硝電價、企業優惠水價、居民用水超額累進加價和高耗水行業差別水價等價格改革。推進環境稅、污水處理費、垃圾處理費等稅費改革。建立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銀行綠色評級制度,建立國家生態補償專項資金。推進環境金融產品創新,完善市場化融資機制。
環境科技和產業發展已成為世界各國促進可持續發展最為重要的手段之一,眾多環境問題的解決更加依賴于科學技術的發展。從技術研發角度,要提升科技基礎研究和應用能力,大力研發污染控制、生態保護和環境風險防范的高新技術、關鍵技術、共性技術,尤其是削減總量的技術,發展相關裝配制造業;從環保產業發展角度,要建立環保產業服務體系,推動跨行業跨企業循環利用聯合體建設,實行環保設施運營資質許可制度,建立環保產業服務體系;從科技保障角度,要開展和加強制定和修訂關于“總量、質量、風險”相關標準工作。
此外,《規劃》明確了地方人民政府是規劃實施的責任主體,明確了“部門協同推進環境保護”,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完善體制機制,加大資金投入,推進規劃實施。在2013年年底和2015年年底,分別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終期考核,評估和考核結果向國務院報告,向社會公布,并作為對地方政府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