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烏魯木齊市環保局公布了首府2011年至2014年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實施方案中重申了烏市從2010年啟動的污染企業搬遷工作,即計劃分3批到2014年年底前,將中心城區現有47家建材、化工等重污染工業企業全部搬遷或關停。
自1998年首府開始實施“藍天工程”以來,每5年制定一個大氣污染治理規劃,市委、市政府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發展熱電聯產和集中供熱,實施建筑節能工程,推廣使用地熱、風、電等清潔能源,推進城市能源結構改善;加強工業節能改造和污染防治工作,脫硫除塵或關停機組,完成節能降耗目標,實現排污總量削減;加強環境監測、科研和執法能力建設,提高環境監管水平;開展城市生態建設、控制中心城區開發強度等,有污必治;這次新年伊始又公布實施方案。以上舉措無不說明首府治理冬季大氣污染的恒心和決心。
多年的努力付出讓首府市民看到了治理大氣污染的成果和希望。去年,烏市空氣質量二級和好于二級的達標天數為276天,比2010年多出10天,為17年來達標天數最多的一年。
治理大氣污染工作任重而道遠,在市委、市政府決心花大力氣、大投入治理大氣污染的形勢下,企業和市民也該積極轉變意識,從被治理轉型到主動配合治理。
根據統計,2010年,烏市九大重點企業大氣污染排放負荷占全部重點工業污染源的80%~90%,其中電力行業二氧化硫排放量約占全市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的40%。
長期以來,建材、化工企業一直是城市大氣的一個主要污染源,隨著城市規模擴大,原本在城市邊緣的建材、化工企業漸漸被圈入中心城區,與居民住宅區形成混合態勢,加上首府氣候、地理位置特殊,企業易產生污染成了治污的攔路石。而烏魯木齊未來的發展又離不開建材和化工企業的繼續貢獻,搬遷于是成了一種必然選擇。
而就企業自身和城市未來發展來看,重污染企業即使搬遷出城市,依然會給新的地方造成污染危險,這樣的做法并非長久之計,不合乎可持續發展戰略要求。根據規劃,烏魯木齊市將與昌吉市、阜康市、五家渠市攜手治理大氣污染,未來重污染企業在首府及周邊地區勢必難有生存之地。
盡管首府要求搬遷企業安裝除塵設備,并實施嚴格環境管理,但這樣讓企業被動的措施能否見成效還有待考驗。企業要生存,城市要治理污染,關鍵還是看企業是否具有社會責任意識,能否主動加大投入、改善裝置,以有效控制和轉化污染。
只有被搬遷企業轉變意識,從源頭上解決大氣污染問題,企業才能走出一條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環境污染少、人力資源得到充分發揮的新型工業化道路,首府治理大氣污染難度才會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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