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德班氣候大會中國代表團舉行首場新聞發布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德班氣候大會中國代表團團長解振華說,在《京都議定書》(下稱《議定書》)第一承諾期結束時,應該對發達國家減排承諾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
解振華指出,德班氣候大會必須堅持《議定書》第二承諾期,要按照《議定書》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稱《公約》)的要求,檢驗發達國家減排承諾的兌現情況。在落實有約束力協議的基礎上,討論2020年后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在科學評估的基礎上,盡快對2020年后的減排協議作出決定。
他說,按照巴厘路線圖,列入《議定書》強制減排的國家,應該對《議定書》第二承諾期作出相關承諾。沒有參加《議定書》的發達國家,應按《公約》作出與其他發達國家具有可比性的減排承諾。發展中國家在得到資金和技術支持的情況下,也要作出可持續發展前提下的減排安排。
解振華重申,中國愿意有條件接受2020年后的量化減排協議。他強調,發達國家必須簽署《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盡快啟動綠色氣候基金,建立監督和執行機制;落實適應、技術轉讓、森林、透明度、能力建設等共識;加快對各國落實行動情況和兌現承諾的評估;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公平和根據“各自能力”采取適當行動的原則,確保環境的整體性。
解振華說,氣候變化談判必須堅持多邊機制,這是各國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有效方式。
他說,中國已經按照《哥本哈根協議》的要求,充分利用本國資源應對氣候變化。他指出,中國“十一五”期間已完成二氧化碳減排16億噸的目標,“十二五”期間還會將碳強度降低17%。中國正努力節約能源、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以綠色低碳的方式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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