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華更愿意將這看做是黎明前的黑暗,在這一階段不能期待談判會有任何大的突破,而要達成全面、均衡、有效的全球減排協議,希望的曙光或將在2015年才會出現。
哥本哈根、坎昆會議以后,國際氣候談判在《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減排目標等焦點問題上展開拉鋸戰,進而把難啃的“硬骨頭”留給了2011年的南非德班。可以預見的是,德班會議必將上演一場氣候斗爭,在有關如何減緩氣候變化的問題上,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將繼續展開交鋒。
“若要從談判進展上來看,這次會議或許無足輕重,因為這次會議上不可能取得任何實質性的談判結果,但從長遠來看,這次會議卻又因為涉及對未來談判進程的安排而至關重要。”因此,潘家華更愿意將這看做是黎明前的黑暗,在這一階段不能期待談判會有任何大的突破,而要達成全面、均衡、有效的全球減排協議,希望的曙光或將在2015年才會出現。
《京都議定書》將出現“真空期”
《中國經營報》:2012年,規定了發達國家減排義務的《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結束以后,國際氣候制度何去何從無疑是此次德班會議眾人矚目的焦點。你認為此次會議會不會在“后京都議定書”的國際氣候制度問題上取得一些突破?對于最具爭議的《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將會被延續還是拋棄?
潘家華:1997年通過并于2005年正式生效的《京都議定書》,首次以法律文件的形式規定了發達國家的減排義務,即2008年至2012年間,全球主要工業國家的工業二氧化碳排放量比1990年的排放量平均要低5.2%。
不得不面對的現實是,《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將于2012年12月截止,盡管發展中國家要求在2012年以后延續《京都議定書》的呼聲甚高,但美國以及幾個主要締約方國家日本、俄羅斯、加拿大都已明確表態拒絕任何形式的《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連氣候變化問題上的“激進派”歐盟,態度也開始模棱兩可。
以目前的形勢看來,在今年的德班會議上,發達國家幾乎不可能遵照《巴厘路線圖》明確第二承諾期溫室氣體減排的義務和目標,也不太可能徹底拋棄《京都議定書》,完全不顧發展中國家的利益訴求。因此在我看來,最有可能的一種情況,是《京都議定書》2012年到期后仍未達成任何全球減排協議,出現“真空期”。
《中國經營報》:那德班會議是否真將成為《京都議定書》的“末日”?
潘家華:這個在我看來其實未必。真空期期間,有法律意義的國際協定難以達成的情況下,一些國家明確提出的政治宣言或者政治承諾,其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承認和延續《京都議定書》,以推動發達國家進一步大幅度減排行動,促使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共同合作保護氣候、實現低碳發展。
從歷史上看,2000年在海牙召開的氣候變化框架締約方第六次會議上,在關于《京都議定書》是否生效談判破裂的情況下,也正是因為當時形成的政治宣言,為接下來2001年德國波恩的氣候大會達成一攬子協議打下了基礎。
《京都議定書》從談判到真正開始生效花了十年的時間,而且實施過程中一直伴隨著巨大的爭議。盡管《京都議定書》第一與第二承諾期的無縫對接已無可能,但可以期待的是,此次德班會議若能形成一份不需要各國議會的批準、但又是國際文件的政治宣言或者政治承諾,使《京都議定書》相關框架目標得到某種形式的延續,將成為今后各國進一步談判的基礎。
資金和技術:有所妥協,有所收獲
《中國經營報》:氣候談判的核心問題是減排,因此減排需要技術和資金自然也是繞不過的一道坎,但我們注意到資金議題的談判一直都是氣候變化談判中的重點和難點,發達國家的氣候援助資金會不會在這次德班會議中得到進一步落實?
潘家華:在應對氣候變化的問題上此前已經取得普遍共識的是,發達國家已經完成了工業化的發展,但在這一過程中積累了很高的歷史排放,應該對由此產生的氣候問題償還絕大部分的債務,而發展中國家要實現低碳發展在資金和技術能力方面比較欠缺。因此發展中國家向發達國家提出的資金和技術支持的要求,是全球聯手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的需要。
2009年的哥本哈根大會上,發達國家雖然同意在2010年至2012年期間對發展中國家提供總額300億美元的氣候援助資金,并在2020年使資金支持達到每年1000億美元,但卻至今尚未完全到位。
氣候變化大會已經連續舉辦16屆,此次是第17屆也是首次在非洲召開,因此對于非洲國家最關心的資金和技術支持的問題,應該會在此次談判上得到充分討論。
《中國經營報》:目前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出現債務和金融危機的情況下,能不能有超出發達國家海外發展援助資金之上的、新的額外的資金,去支持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
潘家華:盡管發展中國家對發達國家提供氣候援助資金的期望很高,但是目前看來發達國家確實能力有限。
同樣值得注意的是,在世界經濟格局發生變化的情況下,發達國家在世界經濟中的地位和影響力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新興經濟體的地位出現了大幅度的上升,因此發達國家認為不應該由自己承擔全部的“氣候債務”,其他新興國家也應該作出資金支持承諾。
目前看來,德班會議上資金問題可能會有部分解決,但發達國家會對資金的使用提出附加條件,比如是用在減排上還是用在適應氣候變化上,同時還可能會對減排項目的選擇和績效的評估提出更多的附加條件。
在我看來,從政治意愿上來說,各國雖然會滿足非洲國家的資金和技術訴求,但就資金的來源、規模和資金治理構架而言,發展中國家勢必需要有所妥協才會有所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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