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關于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到2011年,山東全省新能源汽車生產能力要達到5萬輛,新能源汽車在當年新車中所占比重達到5%;到2015年,新能源汽車生產能力達到30萬輛,還要培育5家具有較強競爭力的新能源汽車生產骨干企業,使山東省成為國家新能源汽車生產和示范基地。
《意見》指出,要以城市公交車為重點,開發新能源電動客車,以家庭用車和出租車為重點,開發小型新能源汽車。同時,爭取用5~10年時間,在全省主要旅游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實現出租汽車“新能源化”。此外,《意見》還要求加大對整車和配套部件關鍵技術的研發力度,構建新能源汽車研發平臺,并支持省內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通過產學研結合進一步整合優勢資源,加強技術研發。
《意見》同時提出,要在現有基礎上,選擇青島、煙臺等部分有條件城市擴大推廣應用與示范,建設新能源汽車標準化充電站、加氣站等公共基礎設施,完善配套服務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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