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圍繞北京等大城市空氣質量的監測標準爭議終于有了結果。環保部昨日通報,《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修訂版昨日起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將各方爭議PM2.5、臭氧(8小時濃度)納入常規空氣質量評價,并收緊了PM10、氮氧化物等標準限值。這也是我國首次制定PM2.5標準。
PM2.5污染問題凸顯灰霾頻發
北京等城市入秋以來接連出現灰霾天氣,而美國使館和民間紛紛監測PM2.5的行為讓“PM2.5”這個名詞迅速“走紅”。環保部表示,PM2.5是造成灰霾天氣的“元兇”之一,近年來,隨著以煤炭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機動車保有量急劇增加,京津冀等區域灰霾現象頻發,PM2.5污染問題日益凸顯。現行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已不能完全適應空氣質量管理要求。
征求意見稿調整了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分類方案,將特定工業區并入居住區、商業交通居民混合區、文化區、工業區和農村地區,增設了顆粒物(PM2.5)濃度限值、臭氧8小時平均濃度限值,收緊了顆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濃度限值,提高了對數據統計的有效性規定。
與此同時,環保部同時修改原有的空氣質量評價體系,增加了臭氧、一氧化碳和PM2.5三項指標,并要求在日報的基礎上增加實時發布。
將緩解公眾感觀與監測不一致
環保部科技標準司負責人表示,依據現行的環境空氣質量評價體系,我國部分區域和城市環境空氣質量評價結果與人民群眾主觀感受不完全一致。將PM2.5放入強制性污染物監測范圍,“既是解決灰霾等環境管理需要,也有利于提高環境空氣質量評價工作的科學水平,有利于消除或緩解公眾自我感觀與監測評價結果不完全一致的現象。”
此次公示將持續到今年12月5日。
■ 釋疑
為何新增PM2.5標準?
京津冀等PM2.5污染突出
環保部在修訂版說明中提到,我國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城市群的PM2.5污染問題較為突出,“國家有關政策也要求在上述地區加強PM2.5污染防治,有關方面要求在標準中增加PM2.5項目的呼聲很高。”此次新的修訂版,將PM2.5濃度值列入環境空氣質量評價,在全國范圍內實施,這也是我國首次制定PM2.5標準。
PM2.5是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污染物已經被科學證實,近年來我國PM2.5污染問題日益凸顯。將PM2.5放入強制性污染物監測范圍,既是我國以人為本,保護人體健康的需要,也是解決灰霾等環境管理需要,有利于提高環境空氣質量評價工作的科學水平,有利于消除或緩解公眾自我感觀與監測評價結果不完全一致的現象。
標準修訂稿增加PM2.5項目為基本監控項目,同時收緊PM10和NO2濃度限值,出發點就是針對當前危害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的突出環境問題,引導有關區域的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積極開展相應的大氣環境保護工作,防控灰霾等重點大氣污染問題。
標準是嚴是寬?
采用世衛組織設定最寬標準
《標準》中PM2.5年和24小時平均濃度限值分別定為0.035毫克/立方米和0.075毫克/立方米,與世界衛生組織(WHO)過渡期第1階段目標值相同。
世衛組織為各國提出了非常嚴格的PM2.5標準,全球大部分城市都未能達到該標準。針對發展中國家,世衛組織也制訂了三個不同階段的準則值,其中第一階段為最寬的限值,新標準的PM2.5與該限值統一,而PM10此前的標準寬于第一階段目標值,新標準也將其提高,和世衛組織的第一階段限值一致。
中科院大氣物理研究所研究員王躍思表示,美國為設定PM2.5的限值準備了20年的研究時間,我國目前尚未有研究確定到底多少的標準才適合中國人群和氣候帶,因此先采用國際標準來實行。
北大前沿交叉學科研究院環境與健康研究中心副研究院黃薇表示,新標準雖然先只是暫時借用了國際標準,但其最大的意義在于,讓公眾更加了解顆粒物的危害,都可以積極參與到污染減排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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