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持續一周多的灰霾天,盡管提高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至PM 2.5尚無時間表,但環保部已經啟動了強化機動車尾氣排放監管等行政措施。一位參與檢查的環保部官員向《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這是環保部對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進行的首次系統性排查。
環保部相關負責人日前透露,近期完成了全國近千家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的檢查整治工作,共排查出各類違法違規和不規范檢測問題200余項,分別采取了停業整頓、限期整改、現場糾正、警告及經濟處罰等措施。環境保護部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政策研究部主任丁焰指出,保守估計,機動車環檢問題率已達到兩成。
環檢違法違規率達兩成
國際清潔交通委員會(IC C T )發布的《中國機動車排放控制措施評估報告》指出:在首鋼等大型鋼廠陸續遷出的大中型城市,機動車尾氣排放已成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等大氣污染物的主要來源。
環保部相關負責人稱,檢查發現,目前,我國機動車環保檢驗工作存在四個方面的突出問題:一是機動車環保檢驗委托工作存在薄弱環節,仍有14個省份僅在部分城市開展了環保委托工作,沒有在轄區所有地級城市開展,給當地群眾帶來異地檢驗的困難。二是環保檢測設備問題突出,一些檢測軟件系統不規范,對檢測預熱、設備標定等程序設計不完善或沒有按標準規定的周期進行等。三是部分檢驗機構內部管理松懈。四是一些地區機動車環保監管能力不足。
“不排除個別地方出現‘塞包煙就給過’的情況,或者黑中介在中間做手腳,但此次檢查沒有發現重大違法違紀問題。”上述環保部官員稱:“這可能是監管手段尚不成熟所致,未來將通過區域督察中心,實現檢查的常態化,一年一小檢,幾年一大檢。”
《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省級環保部門可以委托已取得公安機關資質認定的承擔機動車年檢的單位,按照規范對機動車排氣污染進行年度檢測。但丁焰向《經濟參考報》記者指出,在此前各省環保廳的自查階段,曾發現不少環保檢驗機構未經委托,卻憑借與當地有關部門的“特殊關系”違法經營。
根據法律規定,未取得委托進行檢測的,或者在檢測中弄虛作假的,由有關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負責資質認定的部門取消承擔機動車船年檢的資格。但丁焰表示,該法施行10年來,5萬元以下的罰款遠低于其違法收益。
今年年初,央視《焦點訪談》曾曝光道,遼寧省大連市機動車檢測中心從去年7月開始使用的新尾氣檢測線“成為擺設”。待檢車輛未經過任何檢測,交50元錢后即獲得環保局開具的環保合格證。
環保部一位參與檢查的官員稱,事件曝光后,環保部已責令遼寧省環保廳對全省進行全面排查,大連全市的環檢機構已經停工,“地方環保局有省政府和環保部‘兩個婆婆’,我們只是進行業務指導,或針對性地通報批評、責令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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