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五年,是我國環境保護事業大發展的五年。整個環保工作從認識到實踐都發生了重要變化,取得了積極進展。
時至今日,避免發達國家走過的先污染后治理、犧牲環境換取經濟增長的老路,積極探索代價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續的中國環境保護新道路,已經成為社會各界的共識。
減排任務超額完成
環境質量有所改善
2005年以前,歷史上任何一個五年計劃中,有關環保的指標始終沒能完成。這樣的尷尬終于在“十一五”成為歷史。作為“十一五”規劃兩個約束性指標之一,污染物減排任務超額完成。2010年,全國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比2005年分別下降12.45%和14.29%。
“十一五”期間,全國累計關停小火電機組7683萬千瓦,淘汰落后產能煉鐵1.2億噸、煉鋼0.72億噸、水泥3.7億噸、平板玻璃4500萬重量箱、造紙1130萬噸;累計建成城鎮污水處理廠2832座,污水日處理能力達到1.25億噸,新增污水管網約6萬公里,全國城市污水處理率由52%提高到77%;累計建成5.78億千瓦燃煤脫硫機組,脫硫機組比例從14%提高到86%。
五年來,國家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525億元支持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項目,帶動地方投資3000多億元,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72.4%。建立跨省界斷面水質考核制度,跨界污染不再互相推責;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項目完成率為87%,累計完成投資1389億元。飲用水水源保護力度不斷加大,重點城市供水量水質達標率提高到84.8%,2.15億農村人口飲水不安全問題得到解決。
一系列措施也成為環境質量改善的前提,2010年全國地表水國控監測斷面中,Ⅰ—Ⅲ類水質斷面比例為51.9%,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為20.8%,分別比2005年提高14.4個百分點、下降6.6個百分點;全國城市環境空氣中二氧化硫、可吸入顆粒物的年均濃度分別下降26.3%和12%。
農村環保也越來越受到重視,從2008年開始實施的以獎促治政策,中央財政投入40億元,帶動社會資金80億元,整治村莊6600多個,2400萬農民直接受益。
全力推進“三個轉變”
法規健全能力提高
在2006年第六次環保大會上,溫家寶總理提出,做好新形勢下的環保工作,關鍵是要加快實現三個轉變:一是從重經濟增長輕環境保護轉變為保護環境與經濟增長并重,二是從環境保護滯后于經濟發展轉變為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同步,三是從主要用行政辦法保護環境轉變為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辦法解決環境問題。幾年來,社會各界全力推進“三個轉變”,環境保護的主觀動力、客觀保障不斷增強。環境保護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取得成效,環保優化經濟發展的模式初步形成。
突破不僅如此,為給環保工作提供強有力的保障,我國不斷完善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體系。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修訂了水污染防治法,制定了循環經濟促進法;在物權法、刑法修正案及其他有關法律中也針對環境保護作出了新的規定;國務院頒布了《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等8項環境保護行政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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