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中國太陽能電池實施“反傾銷、反補貼”調查,自筑高臺,必然是雙困結局。
中美新能源貿易戰硝煙再起
在全球光伏市場深陷寒冬之際,是選擇雙方互利,還是玉石俱焚?至少目前,美國選擇了“玉石俱焚”——“反傾銷、反補貼”的大棒已砸向中國光伏企業。此舉不僅可能引發歐盟連鎖反應,給中國光伏帶來毀滅性打擊,而且可能引發全球新一輪針對中國新能源的貿易保護風暴。
貿易大棒再次落下
屋漏偏逢連夜雨,深陷寒冬的中國光伏企業,再遭來自大洋彼岸的一場“劫難”。
2011年10月19日,德國光伏巨頭Solar World在美分公司,聯合其他六家美國光伏企業,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和美國商務部提出申請,要求對中國出口的太陽能電池(板)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以下簡稱“雙反”調查)。
反傾銷是指對于外國商品在本國市場上的“傾銷”所采取的抵制措施,而反補貼則是為了維護國際貿易的自由發展,針對一國的補貼行為采取必要的限制性措施。
按照相關流程,11月8日前后,美國商務部將決定是否立案,如果立案,則進行為期一年的調查。
新能源已經成為最近中美貿易摩擦的新主題詞。一年前,幾乎在同一時間,美國宣布就中國是否對國內清潔能源行業提供非法補貼進行調查。時隔一年,“301調查”因為“補貼證據缺乏”不了了之,中國光伏行業剛以為打了一個勝仗,“雙反”調查隨之而來。
“雙反調查”與“301調查”根本的區別在于:“301調查”中,中國可以通過上訴去世貿組織講理,而“雙反”是根據世貿組織的“雙反”協議轉化成美國國內相關法律發起的調查。
這意味著,“雙反”調查中,“美國可以不經過世界貿易組織的仲裁就可自行決定結果。”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法律部負責人劉鵬旭對記者說。
若此次調查一旦認定申訴請求,中國光伏企業面臨的可能是高達100%的反傾銷稅。“美國市場的大門基本就此向中國光伏企業關閉了。”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長李俊峰對記者說。
事實上,伴隨“雙反”調查的還有美國企業針對中國光伏企業發起的各種專利侵權訴訟、破產限制購買法令等“五花八門”措施。
本月初,美國光伏零部件安裝企業Westinghouse Solar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希望調查中國第一家登陸美國納斯達克的光伏企業——阿特斯太陽能及另一家美國當地的光伏組件安裝專業公司Zep Solar的專利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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