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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分調動全社會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以下稱減排)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全省減排目標任務順利完成,加快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批轉安徽省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實施方案和辦法的通知》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污染減排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向全省各地市下發了《安徽省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今后每年將對在節能減排領域內做出成績的個人和單位進行獎勵。
辦法規定安徽省政府每年度開展1次減排獎勵表彰活動,設立減排目標超額完成獎、減排先進單位獎和減排先進個人獎,每年度全省表彰減排先進個人200名。安徽省政府對相關先進集體和個人予以通報表彰并頒發獎牌或榮譽證書,對表現突出的市政府和企業領導班子以及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省政府給予一次性現金獎勵。記者 潘騫 合肥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