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國務院國資委于2007年歲末下發《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中央企業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對利益相關者和環境負責。”要“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成為依法經營、誠實守信的表率,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表率,以人為本、構建和諧企業的表率。”
本報今天刊發的《中國五礦邯邢局兩鐵礦:非法排尾禍企殃民》的報道告訴人們,個別央企在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不僅沒有成為“履行社會責任”的表率,反而成為損害“利益相關者和環境”的典型。
一中央企業下屬的兩家國有鐵礦,在尾礦庫尚未驗收、更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之際,便非法排放尾礦漿,造成下游一民營礦山企業透水關停;隨后,兩家國有鐵礦改道排尾,其中一家居然將尾礦排入附近的河道,河灘農田被占,環境嚴重污染,附近村民上訪不斷。
這起發生在河北省武安市的央企非法排尾禍企殃民事件,在當地造成十分惡劣的影響。
國企大礦非法排尾,民營小礦透水關停
位于冀南太行山東麓的武安市是“全國四大富鐵礦基地”之一。這里既有中國五礦集團邯邢冶金礦山管理局(簡稱五礦邯邢局)所屬的國有大鐵礦,也有眾多民營小鐵礦。
武安市礦山鎮金祥聯辦鐵礦(簡稱金祥鐵礦)是一家民營小礦。據這家小鐵礦的負責人張春華介紹,2007年10月23日,金祥鐵礦突然發生大面積突水,井下人員迅速撤離,并組織人員全力排水。
但井下水量之大令人吃驚,原來排水量不足50立方米/日,如今竟高達1200立方米/日。2007年11月10日,金祥鐵礦請來具有國家甲級資質的安全評論機構———中國煤炭地質總局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察院的工作人員,在邯鄲市誠信公證處現場監督和公證下,取水樣調查突水原因。
2007年11月26日,地質勘察院出具《突水調查報告》認定:金祥鐵礦“突水通道為奧陶系中統灰巖巖溶裂隙,突水水源為距該礦上游約60米的尾礦庫。”報告認為,如不采取有效措施“有可能引發突發性的大的突水災害,并發生巷道垮塌、掩埋事故。”
張春華告訴記者,報告中所說的“上游60米的尾礦庫”,是屬于五礦邯邢局下屬的北洺河鐵礦和玉石洼鐵礦共有的尖山北尾礦庫。
“在隨后兩個月時間內,我們三次緊急致函兩家國有鐵礦,要求他們停止侵權行為,停止使用尾礦庫,并派人解決給我們企業造成的損失。”張春華說,“但是,兩家國有鐵礦對我們的請求置若罔聞。最終因為透水嚴重,金祥鐵礦不僅巷道被淹,整個礦井都被灌水。武安市礦山鎮礦山企業管理辦公室下達通知,金祥鐵礦被關停。”
北洺河鐵礦有關領導向記者出示的一份由華北有色工程勘察院所做的《北洺河鐵礦尖山北尾礦庫運行對金祥聯辦鐵礦透水影響論證報告》則稱:“尖山北尾礦庫建于不透水或透水性極弱的閃長巖體上,庫區不應存在滲漏問題。”并得出尾礦庫運行與金祥鐵礦突水“沒有關聯”的結論。這份報告的落款時間為2009年1月。
金祥鐵礦代理律師胡海清說:“華北有色工程勘察院的這份報告即無公證,也沒有從糾紛雙方取水樣對比檢驗,而且是在侵權行為發生一年之后做出的,根本不具法律效力。”
記者在查閱尖山北尾礦庫的材料時,還發現了一個令人震驚的事實:該尾礦庫《安全驗收評價報告》(中國安全科學研究院所)是在2008年8月做出的,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時間則是2008年8月28日。從其導致金祥鐵礦井下透水時間來看,至少在2007年10月23日之前,即尾礦庫通過安全驗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近一年之前,兩家國有鐵礦就已開始非法排尾了。
尾礦居然改排河道,環境污染百姓遭殃
踏著荒草萋萋的山路,記者登上40多米高的尖山北尾礦庫大壩,此時巨大的庫區已不見有尾礦注入,但尾礦漿沉淀后形成的沼澤仍清晰可見。據張春華介紹,金祥鐵礦透水停產后,于2008年7月把北洺河鐵礦和玉石洼鐵礦起訴至邯鄲市中級法院。2009年3月下旬,這兩家國家鐵礦不敢再向尖山北尾礦庫排尾。
據了解,當時兩家鐵礦并未停產。那么,其選礦場流出的尾礦排到哪里去了呢?
帶此疑問,記者沿尖山北尾礦庫大壩北邊的山路徒步東行,翻過一道土坡,眼前出現一個巨大的坑塘。一位開著翻斗車拉碎石土方的司機師傅介紹說,這是玉石洼鐵礦正在建設的一個新尾礦庫。記者看到,庫區雖正處于建設之中,但一條管道已開始向坑塘里排放尾礦了。
北洺河鐵礦尾礦排到了什么地方?記者追蹤調查,在武安市上團城鄉高村村北的北洺河道里找到了答案。在河道邊的河灘上,布滿一道道用尾礦渣堆積圍成的高高的堤壩,一條礦管道正在向壩里汩汩噴涌著灰白色的尾礦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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