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國節能來說,1978年到2008年是不平凡的30年,是勇于探索的30年,是取得重大成就的30年,也是呈上啟下的30年。
1978年以來,我國以較低的能源增長速度支持了國民經濟的高速發展,宏觀經濟效益大幅增長。1978~2007年,國內生產總值(GDP)平均每年增長9.78%,而一次能源消費平均每年僅增長5.44%,能源消費彈性系數平均為0.55。按環比累積節能量計算,1978~2007年全國累計節約和少用能源12.78億tce,每噸標準煤創造的國內生產總值,由1978年的2680元提高到2007年的8620元(按2005年價計算),經濟效益提高了2倍多。全國單位GDP能耗由1978年的3.73tce/萬元,降低到2007年的1.16tce/萬元(按2005年價計算),實現了30年平均節能率3.95%的驕人成績。全社會能源利用效率也由20世紀80年代初的28.7%,提高到目前的33.4%。主要工業產品單位能耗也實現了持續下降。例如:噸鋼綜合能耗由1980年的2039kgce/t下降到2007年的668tce/t(大中型企業噸鋼可比能耗);噸水泥綜合能耗由206.54kgce/t下降到158kgce/t;供電煤耗由448gce/kwh下降到356gee/kWh;電解鋁綜合電耗由20342kwh/t下降到14488kWh/t。
1 節能事業穩步推進
1980年以來,我國將節能工作納入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中,包括編制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制定節能政策和法規、建立節能管理體系、籌集節能資金、推廣節能新技術和節能新產品、開展節能計量和宣傳工作、開展節能科研項目、運用行政和經濟手段加強了宏觀調控和節能管理,促進了節能工作的順利開展。實踐證明,我國自20世紀80年代起至今建立的節能機制和節能管理系統,對推動節能、促進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緩解了相當長一段時期國內能源需求和供應的壓力。
1.1 實現了節約與開發并舉的能源發展方針到節約能源資源基本國策的飛躍
1980年,在深入研究當時的能源供需現狀的基礎上,黨中央和國務院確定了“開發與節約并重,近期把節約放在優先地位”的能源方針,把節約能源擺在重要地位。80年代主要采取的節能措施是:政府必要的行政干預;合理調整經濟結構,即調整產業結構、行業結構、企業結構、產品結構;節能納入計劃,開展計劃指導;加強能源管理。各地區、各部門圍繞貫徹執行能源方針,在節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996年3月,八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提出了實行經濟體制從傳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從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實現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指導方針,以及“堅持資源開發與節約并舉,把節約放在首要位置”的發展戰略。
2005年十六屆五中全會《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明確要把節約資源作為基本國策,發展循環經濟,保護生態環境,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
200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中強調,“必須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要把節約資源作為基本國策,發展循環經濟,保護生態環境,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
2007年十七大報告進一步提出,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是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中華民族生存發展的大問題,必須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放在工業化、現代化發展戰略的突出位置,落實到每個單位、每個家庭。在2008年4月1日正式實施的《節約能源法》的第四條明確規定:“節約資源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國家實施節約與開發并舉、把節約放在首位的能源發展戰略”。意味著伴隨科學發展觀的深入貫徹,節能的戰略地位一次又一次地得到強化。節能已成為貫徹科學發展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具體體現。
1.2 節能規劃成為社會經濟發展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節能目標成為國民經濟發展的約束性目標之一
從1981年起,我國第一次將節能計劃納入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計劃和年度計劃中,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了節能工作。在制定“六五”節能計劃中,開始摸索建立工業產值能耗、主要產品單耗、措施節能能力3個方面多層次的節能計劃指標,逐步形成了我國節能計劃體系的雛形。在五年和年度節能計劃中,大部分是指導性指標,還有一部分是指令性指標。在順利執行“六五”節能規劃的基礎上,先后完成了“七五”、“八五”、“九五”、“十五”、“十一五”節能規劃的編制工作,超額完成了每個規劃期的節能任務。
2006年頒布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間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的目標,節能目標第一次成為社會經濟發展的約束性指標,并要求將節能指標完成情況納入了領導干部政績考核中。
1.3 形成了“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和技術服務體系,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日新月異
20世紀80年代初,為了加強節能工作建立了國務院節能工作辦公會議制度,研究和審查有關節能的方針、政策、法規、計劃和改革措施,部署和協調節能工作;各省、市、自治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也建立了相應的節能工作會議制度和節能管理機構,負責節能工作的組織實施;重點耗能企業(年耗能1萬tce以上的企業),也成立了相應的機構,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節能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以及地方、部門發布的有關節能的規定,制定并組織實施本企業的節能技改措施,完善節能科學管理。據20世紀90年代末統計,各省、市、各部門建立了200多個節能技術服務中心和節能監測中心,擁有一支5000多人的專業節能技術服務隊伍,為企業提供信息、咨詢和技術服務。到目前為止,各省、市專業節能技術服務隊伍繼續得到鞏固和加強,同時企業節能管理機構也開始進一步加強,部分重點用能企業已建立能源管理師體系,形成了國家、地方、企業“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和節能服務體系。
政府的高度重視,巨大的節能市場需求,越來越好的政策環境,以及有力的國際援助,為我國節能服務產業的發展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條件。在世行/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支持下,項目一期對“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進行了成功示范,項目二期支持成立了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簡稱EMCA)。2007年,EMCA會員單位超過300家,其中91家公司為客戶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其投資總額為67億元人民幣。至2007年底,累計有108個節能子項目獲得了擔保支持,累計擔保額達到3.6億元人民幣,促進了總投資5.8億元人民幣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在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壯大的同時,“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商務模式也在實踐中得到了發展和創新。除了早期示范(三家示范EMC公司)的“節能效益分享型”商務模式以外,目前的許多新興的節能服務公司開始采用“節能量保證型”、“能源費用托管型”等商務模式,并在此基礎上逐漸發展成為多種復合模式。節能服務產業已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
1.4 能源管理基礎工作持續加強
20世紀80~90年代,國家組織力量制定能源管理、技術和產品標準以及主要耗能行業的節能設計規范。建立了重點企業能源消費報表、地區能源平衡表制度,為落實主要產品的綜合能耗考核創造了條件。冶金、輕工等部門還進一步制定了工序定額、工業窯爐分等分級標準,加強了對企業和用能單位的能耗控制。到1998年底,國家已頒布了25項節能法規和條例,制定了14個行業的27項節能設計規范、近100項有關節能的國家標準,已公布了18批1068項節能機電產品目錄和17批610項淘汰機電產品目錄。另一方面,在企業特別是在近千個重點耗能企業中,普遍開展了能源計量、能量平衡測試、定額管理等基礎工作,逐步加強了企業的能源管理。進入90年代中后期,節能標準工作得到不斷加強,同時開展了節能標識和產品認證等工作。節能標準體系由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構成,主要包括各類用能產品和設備的能效標準、高耗能產品單位能耗限額標準、建筑節能標準、交通運輸營運車船的燃料消耗限量標準以及公共建筑空調溫度控制標準、公共機構能源消耗定額標準等。2008年4月配套《節約能源法》又制定了46項新標準,其中包括22項高耗能產品單位能耗限額標準,11項終端用能產品能效標準,5項交通工具燃料經濟性指標,8項能源計量、能源計算等節能基礎標準,至今我國已制定了節能標準近200項。對遏制高耗能行業過快增長、引導節約型生活方式、消費模式發揮了作用。在節能標識方面,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先后于2008年1月18日和2008年10月17日公布了《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第三批)及實施規則》、《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第四批)》公告(2008年第8號公告、2008年第64號公告)。
目前國家統計局已建立了GDP能耗指標公報制度,已向社會公布了2007年全國和各地的萬元GDP能耗等指標。同時,國家統計局還建立了千家企業能源統計直報系統,以及全國年耗能1萬tce以上的重點耗能企業的能源統計報表制度和能源消費數據收集渠道。絕大部分地市級統計局已制定了本地區的能源平衡表,為建立地市級GDP能耗指標公報制度奠定了基礎。大多數千家企業加強了節能能力建設和基礎工作,設立能源管理崗位,建立能源統計臺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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