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公布“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規(guī)劃。“十二五”期間,全省推廣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將達8000萬平方米以上,可實現(xiàn)節(jié)能170萬噸標準煤,減少二氧化碳排放445萬噸。“十二五”末,該類面積將占當年新建民用建筑面積40%以上。
據(jù)統(tǒng)計,“十一五”期間,該省太陽能光熱應用建筑面積達1.05億平方米,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裝機容量達21.8兆瓦,淺層地能應用建筑面積達732.6萬平方米,共計形成節(jié)能能力74.7萬噸標準煤,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95.7萬噸。通過示范推廣,全省累計已建設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200多項,其中國家級示范29項,項目覆蓋全省17個市,示范技術類型涵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全部領域等。
按照此次公布的“十二五”規(guī)劃,未來五年內,全省計劃將推廣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8000萬平方米以上,實現(xiàn)節(jié)能170萬噸標準煤,減少二氧化碳排放445萬噸。到“十二五”末,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占當年新建民用建筑面積比例達到40%以上。其中:將推廣太陽能光熱建筑一體化應用面積6000萬平方米,推廣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250兆瓦,推廣淺層地能建筑應用面積1000萬平方米,建立10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產業(yè)基地,實施100項建設領域可再生能源新技術應用示范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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