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2日,國家減排現場核查組對富春環保進行現場檢查,2011年3月17日富陽市環境保護局下發了《關于要求加快做好脫硫設施運行整改的通知》,對公司脫硫控制系統存在缺陷,脫硫設施運行維護不善,內部環境管理制度不全,人員操作水平不高等問題提出了意見。通知要求公司在4月30日前做好脫硫設施運行整改工作并通過杭州市環保局的驗收。
公司通過自查發現,以上問題主要系脫硫承建單位對公司脫硫設施維護不到位所致,公司已成立以總經理牽頭、會同脫硫承建單位的整改工作小組,加強力量,組建專門部門和抽調技術人員負責脫硫設施運行維護等工作,目前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并準備驗收。本次整改不會對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和效益產生影響,整改完成后會更加完善和提高公司在環保方面的各項技術指標,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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