醞釀并爭議了一年多的《多晶硅行業準入條件》(以下簡稱《條件》)終于趕在春節前公布,這是繼2009年國務院將多晶硅列入“產能過剩”黑名單并停止審批后,首次對多晶硅產業松綁。
然而這份行業“底線”出臺不久,就被業內多數中小企業認為過于嚴格。特別是《條件》提出到的2011年底的電耗限期整改令,令一批中小企業面臨被淘汰的命運。
有關專家對本報記者表示,嚴格執行該標準,整改后符合條件的企業不會超過10家,80%左右的企業將被淘汰。
從嚴的“條件”
2009年9月26日,國務院曾發布多部委聯合擬定的38號文--《關于抑制部分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若干意見》,該文件將多晶硅列入“產能過剩”黑名單,同時停止對多晶硅擴產項目的審批。
此后,多晶硅和光電行業進入沉寂期。直至2010年1月,開始對《條件》進行討論,此文件一度被認為是行業松綁的國家態度,然而直到今年春節,由工信部、發改委和環保部聯合制定的《條件》才最終得以面世。
“我們基本上跑遍了全國所有集中多晶硅企業的地方進行調研,聽取了包括地方政府和企業的各方意見,可以說,最終出臺的東西已經得到了他們充分的認可,尤其是一些大企業。這個文件的出臺不是限制,而是規范和引導。”一位工信部官員對本報記者表示。
按照工信部電子司的調研,全國多晶硅行業目前計劃投資總額超過1300億元,實際投資僅為400億元,在建項目設計產能達到6萬多噸。
“這足見國內多晶硅行業的投資沖動有多大,但是我們真正掌握核心技術,能夠最終形成規模的卻很少。”該官員表示,“因此,這個政策是經過市場討論研究出來的,而不是政府拍腦袋制定的,對于行業里真正做起來的大企業來說,可以說是一種扶持,而不是打壓。”
正如上述官員所說,《條件》出臺意在培育大企業,記者采訪的幾家多晶硅中小企業普遍認為《條件》出臺后壓力很大。
中小企業爭議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兩點,一個是《條件》規定太陽能級多晶硅項目每期規模要大于3000噸/年,一個是新建和改擴建項目投資中最低資本金比例不得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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