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稅正效應:需與減稅配備
作為一項重要的環境經濟政策,環境稅主要通過提高排放成本,促使企業減少排污行為。但專家們亦有憂慮,這一目標與現實操作起來的結果,可能存在差距。
“能不能更為有效地解決污染治理問題,還存在疑問。”中國農業大學法學系副教授王小龍表示。
“如果只是增加財政收入,那么我們國家的財政收入已經很高了,為什么還要征稅?”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長李俊峰對記者表示,“現在的問題不是要增稅,而是如何用好已有的稅款”。
從費到稅,盡管都在約束企業行為,但“收上來的錢”的使用環節卻發生了重大調節。即排污費由環保部門來收的,專款專用,用于治理污染環境,而排污稅則是由稅務部門來收的,是納入地方財政大盤子,統籌使用,未必會直接用于環保。
同時,環境稅也面臨著與其他環境經濟政策對接的問題。王小龍認為,“對SO2和COD來說,排污稅和有償使用費不能同時存在,只能選擇收一種,否則就是重復收費。有關部門一方面在推環境稅,另一方面也想推排污權有償使用,但他們沒意識到兩者的沖突。”
“環境稅是增稅,同時國家也應調整稅制結構,在所得稅等環節減稅,這樣才能維持稅負平衡。”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傅蔚岡對本報記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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