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就是生存權的體現,爭取碳排放的基本需求,就是保障百姓的基本生活權。”
在今年10月“基礎四國”第五次氣候變化部長級會議上,德國、日本、印度明確表示支持潘家華所提出的“碳預算”思路框架。這被潘家華列為本年度最高興的事情之一
2010年2月23日晚,潘家華出現在了《新聞聯播》中:坐在薄熙來旁的他侃侃而談,對面的胡錦濤總書記不時低頭記錄。這是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體學習中,潘家華向大家講解有關實現2020年我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目標問題。
10個月后,埋在資料堆中的潘家華不停地接著各種電話,幾乎都與“碳”有關。這位中國氣候變化領域的頂級專家最終不得不關機,才使采訪進行下去。
不少電話沖著坎昆而來。與在哥本哈根世界氣候大會上舌戰群儒不同,潘家華因時間關系并未出席在墨西哥小城坎昆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談判會議。但在今年10月,他出席了在天津舉行的“基礎四國”第五次氣候變化部長級會議,并主持了“碳預算方案與碳公平”邊會。國際普遍認為,在哥本哈根會議沒有對2010年的談判作出安排,導致氣候談判比較被動的情況下,天津談判為坎昆會議的成功舉辦創造了良好條件。
為發展中國家發言
作為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所長,53歲的潘家華長期從事環境和氣候變化研究。2008年,在波茲南氣候變化會議中,潘家華第一次向世界介紹了基于“碳公平”原則的構建未來國際氣候制度的“碳預算”方案。外交部曾做過一個統計,大會期間國際主流媒體上出現次數最多的中國人名字便是潘家華。
根據該方案,1900~2050年間全球碳預算大約為年人均2.33噸,排放量超出預算的發達國家,以支付轉移和累進碳稅等方式交換發展中國家排放額度的盈余。同時,方案中提出的保障基本生存需求、累進碳稅、存量流量等重要元素對打破國際氣候談判僵局,建立公平合理秩序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此前,國際上已經提出了許多方案,但多數提出者為發達國家學者,難以兼顧公平和可持續發展的原則,未從根本上體現發展中國家的國情和根本利益。
其實,潘家華在國外的名氣比在國內大得多。他曾任聯合國能源與環境顧問,并在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任職,當年他曾提出:碳的排放權中的基本需求屬于人權,不可轉讓。一經提出,迅速在國際上引起廣泛關注。美國州長議員組成的訪華團曾點名要見潘家華,請其介紹能源環境與氣候變化情況。
作為國家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和數次談判的中方成員,潘家華在國際上奔走疾呼,介紹解決方案,解釋中國政策立場。中國社科院規定,所長一年中出國時間不能超過30天,但潘家華是唯一特例,一年有三個月的時間都在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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