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011新年鐘聲的臨近,各類企業和個人都在忙著2010年終盤點?;勐敱砻嫣幚砭W編輯掐指總結了一下這一年發生的環境污染事件,國際上,墨西哥灣原油泄漏事件,匈牙利鋁廠有毒廢水泄漏事件,國內紫金礦業污染事件等等大大小小的真是數不勝數,作為一個熱愛環保的青年,想想怎能不為之寒心。
推行環境污染責任險制 降低高污企業經營風險
誰該為頻繁發生的環境事故買單?現實中因為肇事者賠付能力不足,往往最終是由地方政府買單;部分地區由于政府財力不足,甚至只能由受害者自己承擔損害結果!然而這種局面,相信很快就會得到改善了。
2010年11月15日召開的中國綠色政策高層研討會上,環保部政策法規司司長楊朝飛說:“我們希望通過加快建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這一長效機制,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會下,楊司長表示,十二五期間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將從江蘇、湖北、湖南、深圳、重慶等9省市的試點向全國范圍推廣。環保部政策法規司處長燕娥還透露,《環境責任保險管理辦法》等技術條款已經制定完畢,有望在今年年內出臺。
我國首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賠償
2008年9月28日,湖南省株洲市昊華公司發生氯化氫氣體泄漏事件,導致周邊村民的農田受到污染。這家企業于2008年7月投保了由中國平安集團旗下平安產險承保的環境污染責任險。接到報案后,平安產險立即派出勘察人員趕赴現場,確定了企業對污染事件負有責任以及保險公司應當承擔的相應保險責任。依據《環境污染責任險》條款,平安產險與村民們達成賠償協議,在不到10天的時間內就將1.1萬元賠款給付到村民手中。這起牽涉到120多戶村民投訴的環境污染事故得以快速、妥善解決。
有了“環境污染責任險”,企業和單位只要向保險公司繳納一定的保險費,一旦因為污染給第三者造成損害,受害者就可向保險公司依法索賠。應該說,環境污染責任險是一種值得期待的險種。兩年前就開始了試點工作,但由于市場有效需求、技術力量以及制度支撐存在不足,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也遭遇了“雷聲大、雨點小”。
近年來全國各地的污染事故屢屢發生,給老百姓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勐敱砻嫣幚砭W以電鍍廢水排放控制為例,雖然《水污染防治法》第5條規定,因水污染危害直接受到損失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致害者排除危害和賠償損失;第55條規定,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單位,有責任排除危害,并對直接受到損失的單位或者個人賠償損失。但是,由于賠償責任缺乏具體操作細則以及肇事者受財力所限,受損失的單位或者個人的權益很難得到切實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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