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的污水全部排在這個化糞池內。記者。高偉/攝(圖片來源:云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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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啟(圖片來源:云南網)
云南首例環境公益訴訟案將于今天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從2009年11月份嵩明縣楊林鎮大樹營村委會村民發現附近的養豬企業對1000多村民的水源地——大龍潭污染事件起,此事被人發現已有一年時間。昨日,記者實地走訪后發現,環保部門責令關停的養豬場還在繼續養豬,大股的糞水流成河,而遭到水源污染的其中一個村子600多村民的飲水比抗旱時候還難。
追溯
轉包土地 養殖公司任廢水隨意排放
事情要從2009年11月說起,嵩明縣楊林鎮大樹營村委會下轄的3個村民小組中,陸續有村民發現自家水管里接出來的水有發黑、發臭的現象,遂向村小組匯報。經過層層上報,逐級落實后,環保、防疫等部門深入到村子里的水源地查看,發現附近新農村、小堡子和西沖3個村小組1000多村民共同的水源地——大龍潭的水已經不能再飲用,并將龍潭水的水樣帶回化驗。經衛生防疫和環境監測部門多次抽樣檢測,證實該龍潭水氨氮指標、菌落總數及大腸桿菌等指標嚴重超標。經過對周邊可能污染龍潭的環境進行一系列的論證后,相關專業人員得出結論:導致大龍潭水源污染的罪魁禍首就是,離大龍潭直線距離不足1公里的官渡區標準化生豬養殖基地小哨生態畜牧小區。
經調查,2007年1月23日,昆明羊甫聯合牧業有限公司(簡稱羊甫公司)從官渡區小哨村委會獲得了1000畝集體土地使用權,用于官渡區標準化生豬養殖基地小哨生態畜牧小區項目建設(簡稱養殖小區)。2008年7月23日,羊甫公司的主要股東又注冊成立了昆明三農農牧有限公司(簡稱三農公司),并將生豬養殖小區的建設、招商和經營事項交由三農公司實施,但未報行政審批部門申請變更項目建設主體。2009年9月起,三農公司在未按環評批復要求建成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的情況下,陸續允許養殖戶進入養殖小區養豬,對養殖戶養殖生豬所產生的養殖廢水任其隨意排放,或僅僅采取利用生豬養殖小區內自然形成的土坑或開挖若干收集池的方式臨時收集存儲。
糞水亂排 污染水源威脅3大水庫
污染事故發生后,官渡區環保局經過相關行政調查程序,給予三農公司責令停止生豬養殖、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并根據環境評估評審結果和現狀,通知其立即停止生豬養殖小區建設,重新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但三農公司對官渡區環保局責令停止養殖、停止建設的通知置之不理,在自行對收集池采取了臨時防滲措施后仍繼續養殖。2010年2月27日至3月3日,養殖小區再次發生養殖廢液泄漏進入地下水系統事故,經環境監測機構對大龍潭水質檢測,氨氮指標于3月5日達到頂峰。2010年6月3日的最后一次檢測,大龍潭水庫水質各項指標仍然嚴重超標。污染事故發生以來,三農公司2010年春節后交納50萬元罰款,但沒有對被污染的大龍潭水質采取任何治理措施,導致鄰近養殖小區的官渡區花莊水庫、嵩明縣的西沖河水庫、八家村水庫受污染的風險始終不能消除。而在記者近期的回訪中,有村民表示,距離養殖小區直線距離5公里左右的青年水庫也已經被污染,連牲畜也不敢放到水庫邊去,怕牲畜飲了水庫水后發生不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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