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規劃,到2020年新能源將成為國民經濟的先導產業。然而,“并網發電”等諸多障礙,卻在當下擋住了其發展的步伐。
昨日(10月21日)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上述障礙在“十二五”期間通過實施新能源配額制,落實新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制,以及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等系列措施得以清除。
在記者獲悉的這份關于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書面解讀中,同時明確提出了多項機制體制的改革措施。
這些措施包括,建立促進 “三網”融合高效有序開展的政策和機制,推進空域管理體制改革,加快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完善資源稅費調節機制;加快建立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建立和完善主要污染物和碳排放交易制度。
昨日,接受記者采訪的國家能源局官員也透露,新能源配額目標將寫入“十二五”規劃,他同時呼吁進行一場全面的電價改革。
配額目標將入“十二五”規劃
目前,在風電、太陽能大規模并網的過程中,部分地區對新能源并網發電不夠積極。盡管修訂前的《可再生能源法》規定了電網企業全額收購新能源發電,但本地電網收購可再生能源缺乏可操作性的規定。由于無法并網運行,截至2009年底,我國1/3的風電機組處于閑置狀態。
并網這一制約我國新能源發展的瓶頸問題,將在“十二五”期間通過實施配額制得到有效解決。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長王駿昨日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目前有關部門正在針對新能源配額制研究制定管理辦法。
“關鍵是要解決配額給誰的問題”。王駿表示,給發電公司顯然不合適,應該配額給電網公司。據悉,具體比例、對象等細節尚未最終明確。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能源專家指出,在這次醞釀出臺的管理辦法中,一種方案是根據各地區發展狀況制訂新能源發電上網,將約束性目標寫入“十二五”規劃,而完不成任務的電力公司和相關責任方將被替換。
能源局官員呼吁電價全面改革
“我認為僅配額制并不能算是機制體制改革。”王駿告訴記者,現在迫切需要的是一場電價的全面改革,否則將無法完成“到2020年,中國的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費總量中要占到15%左右”的承諾。
“不應考核國有發電企業的資產總量排名、發電裝機總量排名等‘紙老虎’指標,還應避免‘資產總量末位淘汰’這類可能促使發電企業非理性發展的政策。”
王駿特別指出,要改革國有電力企業經營業績考核辦法,并充分保證各級電網企業正常經營和發展建設所需要的合理、充足和穩定的收入,同時使之與發電企業和電力用戶的交易情況脫鉤,與電力供求關系形成的發電和用電價格隔離。
通過這場由新興產業推動的機制體制改革,國家發改委表示新興產業將實現“三步走”,即到2015年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力爭達到8%左右;到2020年,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力爭達到15%左右;到2030年前后,產業發展水平達到世界先進水平,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這些定量目標是根據國家統計局、工信部等部門和相關行業協會提供的基礎數據測算得出的,是完全有可能實現的。”發改委有關人士說。
名詞解釋新能源配額制
所謂配額制,就是要求電力公司在收購的電力中有一定比例的電量來自可再生能源。目前美國、英國等發達國家均已實施配額制以促進本國新能源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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