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長益稱,三年來,該計劃已撥款7000萬港元,資助近1600個項目。因得益于清潔生產的推廣,香港近年來污染指數明顯改善,二氧化硫和懸浮粒子分別減少40%和20%。
業界有觀點認為,清潔生產在中國推廣不利,還與技術支撐體系不完備有關。
環保部清潔生產中心尹潔等撰文稱,歐盟1996年推出“綜合污染預防與控制”(IPPC)指令后,為幫助各國實現指令要求,先后針對33個重污染行業,研究制定出最佳可行技術參考文件(BREF),對行業內每種工藝路線均提出了一系列技術建議和分析,對每個技術環節提出了多種備選的最佳可行技術,供企業根據自身情況選用。中國截至2010年6月,環保部也制定和頒布了58個行業的清潔生產標準。但標準僅給出參考限值或要求,沒有給出具體技術途徑。
事實上,中國近年也出臺了不少技術方案。但不少業內人士認為,這些方案中有不少不切實際,不少代價過于高昂,不少技術早已過時。
中國新對策
10月24日提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清潔生產促進法修正案(草案)》(下稱草案),被視為進一步推動清潔生產的契機。
“說白了,(中國)其他節能減排手段已經用盡了,清潔生產大有可為。”一位清潔生產官員指出,“十一五”以來,從國家層面到各省市,普遍將污染減排工作重點都放在末端治理上,大搞污水處理場建設,電廠煙氣脫硫建設。產業結構調整的重點也集中在對部分企業的關停并轉,而清潔生產并沒有融入節能減排的主流。
此次提請審議的草案顯示,未來清潔生產將上升為國家戰略,明確由國家建立清潔生產推行規劃,并由法律保證國家規劃的剛性約束力。
同時,該草案首次規定“國家設立中央財政清潔生產資金”。據相關說明,此專項資金重點支持三類清潔生產項目,即列入強制性審核、實施清潔生產效果明顯、完成節能減排指標份額較大的項目。
草案還要求地方政府大力支持,規定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統籌地方財政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清潔生產相關規劃確定的重點項目。
此外,草案相關條文擴大了強制審核范圍。在原兩類企業之外,另增三類企業進入強審名單。新增第一類為污染物排放達標,但與節能減排指標仍有差距的企業。第二類為位于國家節能減排重點地區和流域,能耗和排放超過同行業平均水平的企業。
有業內人士預計,新增的第三類企業涵蓋面最廣,“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性”企業,其數量在中國非常巨大。可以預計,未來法律執行后,中國或有數萬企業新進入強制審核名單。
此次草案還修改了法律責任部分。過去法律對不實施強制審核或雖審核卻拒不改正的企業,僅是要求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只處10萬元以下罰款。此次修法,對拒不改正的企業提高了罰款額。不過提高并不多,為“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這被業界認為懲戒不足。
環保部清潔生產中心白艷英、馬妍等研究者認為,法律修改后,相關的實施辦法和細則也需要進一步完善,但能否達到預期的效果,取決于政府的重視程度和分工協調。
另一位長期從事清潔生產政策研究的人士則指出,以國情來說,對法案能做的,只是紙面上的修改,能否真正執行,還有待于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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