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十一五”,兩項主要污染物減排達標都來之不易,未來五年,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標要增加到4項,做好這4項主要污染物的總量減排,完成約束性目標,考驗我們的智慧。
首先是減排指標的分配。“十一五”減排指標布局時,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還沒有開始,在“家底”不清的情況下分配的總量指標,對于某些地方的確有失公允,也出現了一些“鞭打快牛”的情況。“十二五”總量指標的分配,雖然底數基本摸清,也積累了一些經驗,但要使指標分配科學合理到位,絕不是件容易的事。分配指標時,將統一測算方法,較多考慮分區域、分行業、分類型的減排潛力。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解振華透露,為了體現公平,“十二五”節能減排的指標將以2005年而不是2010年的數據為基數。
減排手段也是難題之一。在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的控制方面,雖然工程減排這樣的手段還在起作用,但減排還需從結構、管理挖潛。如何確保減排設施的運行將成為關鍵一環。必須從關注新建減排工程,轉向關注減排工程質量和運行實際效果,通過監督管理促進治污設施持續穩定運行。
對兩項新增加的污染物減排指標來說,改造傳統污水處理廠、上脫硝設備、加強重點行業的監管似乎并不難,但因為是新增項,減排過程肯定會遇到許多沒有預期到的困難。
目標責任考核制作為節能減排工作的撒手锏,曾經被認為是最有力的手段。然而,在2010年節能沖刺階段,各地出現的拉閘限電現象卻讓人們看到了目標責任考核的軟肋。個別地方為了干部考核達標,不惜將壓力轉嫁到企業甚至普通百姓身上,教訓沉重,影響很壞。今后幾年,必須將目標責任落實到年度,板子也一定要打在臨時抱佛腳的干部身上。畢竟,節能減排的目的絕不只是為了數字的減少。
發揮污染減排的倒逼作用,還有不少路子可以探索。環保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吳舜澤認為,應該在源頭上減少污染物排放,而不僅僅是側重于末端治理。比如,就單位產值或產品污染物產生強度評價制度開展試點,著力實現末端減排向前端和中端減排的轉移,還可以在典型區域探索引導或控制煤炭等資源能源消費量的有效措施,都可以強化倒逼傳導機制。
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環保應該承擔什么使命
走出“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尷尬,讓環境保護進入經濟社會發展的主干線、大舞臺,以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
十七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明確提出,要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堅持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這是黨中央從國際形勢的新變化以及我國發展的新特征出發,作出的科學判斷和戰略決策。
如何理解“重要著力點”?如何落實“重要著力點”?
綜觀中國的環境形勢,污染防治依然是環保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中國的綠色轉身需要的遠遠不僅如此,環保應該承擔更大的歷史使命。
過去,中國的環保給人的印象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十一五”期間,這一局面有了很大改觀,環境保護逐漸進入經濟社會發展的主干線、大舞臺。“十二五”期間,人們期待環境保護發揮更大作用。
《中國環境宏觀戰略研究》總結了發達國家“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壞后恢復”發展道路的慘痛教訓,提出了積極探索代價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續的中國環境保護新道路的重大命題,明確了環保是國家戰略而不是部門戰略的較高定位,給人以深刻的啟迪。
環保部部長周生賢在多個場合強調:“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中國走不通也走不起。必須要在新型工業化和快速城鎮化進程中,積極探索出一條代價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續的中國環境保護新道路。
代價小,就是堅持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相協調,以盡可能小的資源環境代價支撐更大規模的經濟活動;效益好,就是堅持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建設相統籌,尋求最佳的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排放低,就是堅持污染預防與環境治理相結合,用適當的環境治理成本,把經濟社會活動對環境的損害降低到最小程度;可持續,就是堅持環境保護與長遠發展相融合,通過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不斷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吳舜澤透露,“十二五”期間,我國將著力實施四大環境保護戰略任務,一是持續深入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促進綠色發展,提高發展質量;二是改善環境質量,切實保障民生,共享發展成果;三是防范環境風險,保障安全發展,提高發展水平;四是推行環境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區域城鄉協調發展、和諧發展,努力實現環境公平正義。
環保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認為,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大背景下,中國應該努力實現以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所以,“十二五”環保規劃應該體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高度融合,具體反映在從緊和嚴厲的宏觀環境政策、在特殊區域和領域實行環境優先的戰略方針兩個方面。
采取從緊和嚴厲的宏觀環境政策,就是提高各種環境準入門檻,采取嚴格的環境監管措施,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對排污企業實行嚴格的達標治理。其次,要跳出環保范圍內的法制建設,對國家的法律體系進行生態化改造,在民法、刑法、物權法、經濟法、資源法中,全面強化對環境保護的要求。同時,要更多地使用經濟手段管理環境,通過綠色信貸、綠色稅收、綠色保險、綠色價格體系、綠色證券等等,使國家經濟政策全面朝著環境友好的方向改變。
在特殊區域和領域實行環境優先的戰略方針,就是在一些特殊區域或領域,把環境質量狀況作為指導包括經濟發展在內的各項工作的基本衡量標準之一,以環境承載能力為基礎和底線來規劃和約束各方面工作,使環境保護成為保障人民生存環境、優化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和首選的手段。本報記者 劉毅 孫秀艷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