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住長江頭,我住長江尾,雖然日日不見君,用君污染水。”一首被修改的古詩,反映了頻頻發生在江河流域的“跨界污染”。而今,蘇浙滬試圖以“環保聯盟”的方式,“手挽手”化解區域環境問題。
8月初,長三角“環保聯盟”終于有了第一個實質性成果:江蘇省環保廳、上海市環保局與浙江省環保廳聯合下發文件,就“長三角地區企業環境行為信息公開工作及評價標準”進行統一規范。
關起門來搞環保很難“獨善其身”
“事實上,環境問題的區域性特征比起經濟可能還要來得明顯、直觀。”江蘇省環保廳副廳長趙挺說,因為區域的生態鏈是相連的,水是流動的,空氣也是互相影響的,上下游以及周邊地區之間生態環境的依存度相當高。上游的水污染了,下游同樣遭殃。一地的生態環境受到破壞,周邊地區終歸也要受影響??傊?,在同一個區域內,各地關起門來搞環保很難“獨善其身”。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團結治污”的呼聲日益迫切。早在2002年初,浙江的嘉興就與江蘇的蘇州建立了邊界水污染防治制度和水環境信息通報機制。
此前,就長三角環保合作課題,南京大學環境學院院長畢軍教授已經忙碌了兩年。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蘇浙滬在太湖、長江、杭州灣、東海等區域有很多共同利益,也面臨著污染跨界轉移等共同矛盾。因此,長三角環保一體化,既有現實的需要性,也有實現的可能性。
統一標準,推進環境監管一體化
作為正式合作的第一步,這份蓋著三省公章的紅頭文件要求,長三角地區環保部門在每年“六·五”世界環境日前,須將本地區企業環境行為信息評級結果,通過政府網站、報刊、廣播等形式向社會公開。
這份文件最大的亮點,是“蘇浙滬將執行統一的《長江三角洲地區企業環境行為信息評價標準(暫行)》”。記者翻閱發現,對于企業的環境行為,《標準》設立了達標排放、總量控制、行政處罰、突發環境事件等11項評價內容,按不同情形,分為很好、好、一般、差、很差五個等級,依次以綠色、藍色、黃色、紅色和黑色進行標示。環保部門還將與金融、工商、證監等部門建立互通機制,通過對不同企業采取不同政策,迫使企業自覺治污。
江蘇省環保廳法規處處長凌靜認為,推動蘇浙滬企業環境信息行為公開,可以提高企業環境意識,規范企業環境行為;同時,蘇浙滬能夠實現企業環境信息的共享,有利于提升整個區域的環境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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