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能源署(IEA)2008年的報告中,在大多數項目上都給予瑞典很高的評價:二氧化碳的低排放,可再生燃料的高比例和高效的電力需求(在電力自由化方面瑞典是真正意義上的先驅之一)。
自從20世紀七十年代初期發生的石油危機以來,瑞典已大量投資開發新能源。逐步淘汰石油的工作已經平穩展開。1970年,石油在瑞典能源供應中占75%以上;但到了2006年,它只占了32%,這主要歸因于不斷減少住宅供暖石油的使用。
在瑞典,43%的能源供應來關于在國家層面上和全球范圍內減少二氧化碳和溫室氣體排放的諸多規定。瑞典在1997年概述了它當前的能源政策。政府想推動“高效、可持續的能源使用和體現成本效益的能源供應”,這一政策將“有助于過渡到一個生態保護可持續的社會”。瑞典國家能源管理局就是為這一政策、以及監督各方面的發展而建立的。
電力高消耗、低排放
瑞典人均消耗電力很大(每人每年消費17,000千瓦時);只有冰島、挪威和加拿大超過瑞典。然而與其他國家相比,瑞典的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很低。每年排放到大氣層的二氧化碳人均5.8噸,而歐盟每年的人均排放量為8.6噸,美國則達到19.7噸。低排放率的原因是在瑞典大約90%是靠核能和水能發電的,而核能和水能都不產生二氧化碳;熱電聯產發電廠(CHP)提供其余10%的電力。熱電聯產電廠主要靠生物燃料發電。
可再生電力
2003年,瑞典推出鼓勵使用可再生能源的綠色電力憑證。要被證明是綠色的,就必須用風能、波浪能、太陽能、地熱能、生物燃料或小型水力發電廠發電。電力消費者必須購買一些綠色電力憑證——通過他們的電費帳單付費;而電力提供者每輸出一兆瓦時可再生電力也可獲得一張憑證。目標是從2002年到2016年把可再生電力的使用提高到17太瓦時。另外,用風力發電還可依據一項將持續到2009年的減稅計劃獲得補助。
風能是近年來發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風能發電總量在過去的十年里,翻了三倍。2007年,北歐最大的風力發電場位于瑞典南部海岸的厄勒海峽(Öresund),在合適的位置上總共安裝了48臺風渦輪機,發電總量110兆瓦時,滿足60,000戶的用電需求。
可替代燃料
瑞典把很大的精力放在發展可再生和可替代燃料上。乙醇研究始于20世紀八十年代,而瑞典在這方面處于世界領先地位。當今銷售的乙醇大部分是從谷物中提煉出來的,因氣候原因,結果也有所不同。從生產周期的角度來觀察——氣候影響是在自生產到使用的整個過程中評估的——乙醇從甘蔗中提取比較合適。瑞典科研人員關注從纖維素提煉乙醇的生產,它被稱為第二代生物燃料。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一方法比從谷物中提取要更有效;而且這一方法提取的乙醇不影響農作物。其它有意義的生物燃料是各種生物氣體,它們可從糞肥和廢料等中提取。
歐盟希望2010年之前所有燃料中的7.75%來自可再生能源;瑞典在2006年已達到3.1%,這主要歸因于乙醇使用量的增加。為了加快發展,2006年“油泵法律”施行。它規定所有每年售出超過3,000立方米汽油或柴油的加油站必須提供至少一種可再生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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