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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8月1日起,珠海市新建的12層以下的住宅建筑,建筑單位必須配置太陽能熱水系統;而新建建筑違反節能強制性標準,將面臨最高30萬元的罰款。《珠海市建筑節能辦法》同時實施,無太陽能系統不驗收。
節能從來沒有今天這樣緊迫,據不完全統計,全國有24個省份曾經發生過不同程度的拉閘限電。不少城市出現大面積電荒,引發供水、照明、生產癱瘓,能源“一斷奶”,立刻引來“兵荒馬亂”。珠海市同樣是能源緊張大市,而且深受國家電力匹配總量制約,在能源消費增長大大超過供應增長的情勢下,珠海能源緊缺時代已并不遙遠。
實際上,珠海能源供應已經亮起紅燈,之所以能照常運行,也是得力于政府部門的宏觀調度,得力于珠海人民自發主動節能的結果。但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能源消費超負荷增長,政府宏觀調度作用也很有限,這就需要全社會共同節約能源,保障生產生活正常進行。而全社會共同節約的環境并不能立刻形成,能源緊張局面容不得拖延、等待,必須用法規來規范全社會的節約行為,能源緊張的“燃眉之急”才能緩解。珠海市出臺《珠海市建筑節能辦法》的確是“法規節約”的“及時雨”。
很可能一些人對“法規節約”一開始不太適應,以為“我的消費我做主”,有錢就可以“不節能”。但在能源緊張的情況下,大家都不節能帶來的就是全面的電荒,國計民生蒙受災難的同時,自己也注定是災難中的一員。節約能源并不是愿意不愿意的問題,而是必須做到的問題。站在此高度上看,《珠海市建筑節能辦法》強制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安裝太陽能等節能設備就有著重大的國計民生意義,政府的“強制執行”就是集中了民意智慧的措施性反映;對于目光短淺、意識狹隘、沒有大局戰略意識的人,有條件要讓他們“高瞻遠矚”,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讓他們“高瞻遠矚”,再也沒有比國計民生更重要、更緊迫的大事,這就是硬道理。
珠海目前“沒有拉閘限電之憂”,只是說明政府在“拼命”地支撐,但這種“拼命”已經達到“極限臨界點”,如果再“增加負荷”,大面積能源“塌方”就會到來。災難臨頭民眾再去怨責政府,政府有苦又向誰訴呢?有道是“良藥苦口利于病”,政府出臺“嚴規”、“重罰”融入了對國計民生多少關愛,仁人志士一看就知。
中國GDP總量僅占世界GDP總量的4%,4%的GDP消耗了世界10%的電力,火電煤耗比國際水平高30%,我國萬元GDP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是發達國家的10倍。我國創造每單位GDP的能耗是世界平均值的3至4倍,日本的11.5倍,美國的4.3倍,德國、法國的7.7倍。用電浪費是我國民眾的一大愚昧和不文明,電荒與我們如影隨形,原來是民眾愚昧地“苦中作樂”。由此可見,《珠海市建筑節能辦法》的施行不僅要不折不扣,而且全社會都要給與理解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