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世界各發達國家,包括美國,關于PM2.5的標準也是逐步提高:1997年發布PM2.5級標準是65微克/立方米;2006年修改標準時,確定了35微克/立方米,“因此,環境質量標準的制修訂,要與經濟發展水平、技術條件緊密相連。中國現在發布的新空氣質量標準,其中PM2.5日均值75微克/立方米,是根據中國的發展水平和技術條件決定的”。
他強調,今年初,我國的新空氣質量標準參考了世界衛生組織(WHO)空氣質量指導值,“既考慮了我國現階段發展水平,又初步與國際進行了接軌,這是符合我國當前實際情況的一個標準”。
■ 進展
74市年內發布PM2.5數據
今年10月底前,第一階段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的74個城市496個監測點位,空氣質量自動監測設備將試運行,并于12月底前對外發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涉及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PM10、PM2.5、一氧化碳共六項污染物指標的實時濃度值,并配以空氣質量AQI指數。截至5月底,該74個城市中,北京、上海、廣州、南京等33個城市已按PM2.5新增指標,發布監測信息。前日上午8時起,珠江三角洲62個監測點發布的監測信息,已在全國率先配以實時AQI數據。
■ 環境報告摘錄
1.全國地表水水質總體為輕度污染,湖泊(水庫)富營養化問題突出。
在監測的200個城市4727個地下水監測點位中,優良-良好-較好水質的監測點比例為45.0%,較差-極差水質的監測點比例為55.0%。
2.我國管轄的海域海水水質狀況總體較好,但近岸海域水質總體一般。
四大海區中,黃海近岸海域水質良好,南海近岸海域水質一般,渤海和東海近岸海域水質差。9個重要海灣中,黃河口和北部灣水質良好,膠州灣和遼東灣水質差,渤海灣、長江口、杭州灣、閩江口和珠江口水質極差。
3.全國城市空氣質量總體穩定,但細顆粒物污染逐步顯現,酸雨分布區域保持穩定。
2011年,325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含部分地、州、盟所在地和省轄市)中,按老標準評價,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城市比例為89.0%,超標城市比例為11.0%。
4.全國城市聲環境質量總體較好。
全國77.9%的城市區域噪聲總體水平為一級和二級,環境保護重點城市區域噪聲總體水平為一級和二級的占76.1%。
5.全國輻射環境質量總體良好。
環境電離輻射水平保持穩定,核設施、核技術利用項目周圍環境電離輻射水平總體未見明顯變化;環境電磁輻射水平總體情況較好,電磁輻射發射設施周圍環境電磁輻射水平總體未見明顯變化。
6.生態建設進展較好。
截至2011年底,全國已建立各種類型、不同級別的自然保護區2640個,總面積約14971萬公頃,其中陸域面積14333萬公頃,占國土面積的14.9%。
7.農村環境問題日益顯現。
——摘自國新辦發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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