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
各省減排指標如何確定
根據地方GDP增量算減排潛力
“對于如何給出各省(區、市)的減排指標,環保部的做法是‘兩上兩下’”。環保部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司副司長劉炳江介紹說。劉炳江長期從事污染控制和污染減排工作,目前是國家污染減排監督管理項目的負責人。
劉炳江解釋說,減排指標的確定首先是讓地方報數,當地的經濟發展是多少,可能的新增量是多少,產業結構是什么樣。地方報數,環保部根據地方報數和國家宏觀規劃數據計算減排潛力,給出一個比例,地方去研究,再報,環保部再研究。
減排潛力的計算,首先依據各省GDP增量。各省GDP增量都是按各省人代會通過的數,GDP增多少,能源消耗量增多少自然有規律,一算就知道能源消費總量是多少,煤炭、油各占多少,據此得出每個省的減排潛力。
但減排潛力只是單純地從技術上測算這一地區可達到的最大減排潛力,并不是這一地區的減排指標。之后,環保部根據各地測算出現的問題,統一確定某一地區的減排潛力轉化為減排指標的比例。通常環境好的,減排潛力轉化為減排指標的比例低;環境不好的,減排潛力轉化為減排指標的比例則高。
我國污染的程度,基本可分為東中西,一般情況下越往西污染越輕,因此轉化比例也不同。東部地區環境相對較差,污染壓力較大,因此,轉化的比例、要求也較大,基本上減排潛力的90%~95%都要轉化為減排指標。中部地區轉化比例大概在85%,西部地區為75%。
對減排潛力的估算,地方的計算如果和環保部有出入,可拿出數據依據予以糾正。但減排潛力轉化為減排量的比例定了,比如中部地區85%的比例定了,就不會改變,不再有討價還價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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