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項目業主云電投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向本報提供的材料稱,電價不明朗導致企業融資困難,雖與多家銀行商洽,但因為沒有明確電價致使銀行無法預測公司現金流而不予放貸。“目前10兆瓦工程全部用股東的資本金和委貸(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托人提供資金,由金融機構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發放的貸款——編者注)完成,后續工程資金缺口大,嚴重制約了本項目后續工程和科普建設的順利推進。”前述材料如是表述。
作為老挖村試驗示范項目業主單位代表的陳亮州表示,目前光伏電站發電按照0.33元/度售出,遠低于2元多的盈虧平衡點電價。他認為,與新疆、青海西北荒漠化地區免費提供給光伏電站業主土地不同,云南地價太貴了。記者從云南省石林縣發展改革局獲悉,兩家光伏電站購買土地價格均為4.9萬元/畝。這意味著僅老挖村光伏電站一期項目需占用的448畝石漠化土地要支付2200萬元的地價,而這期項目總投資為2.8億元,僅地價一項就占去了總投資的將近一成。
老挖村光伏試驗示范項目的一名內部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華能瀾滄江集團在云南水電項目盈利情況很好,但在這個光伏項目上卻嚴重虧損,可以說是華能正在拿水電項目上的盈利來彌補光伏項目的虧損。
始料未及結果的背后
對于石林縣光伏項目的危難處境,石林縣發改局副局長段宏波感覺有點始料未及。“當初為了引進這個項目,發改局做了大量工作。為陪專家做項目可研和勘查地形,我們曾經進山很多遍,從早上就背干糧進來,一直工作到下午4、5點鐘,沒想到做成現在的結果。”看起來身材纖弱的段宏波回憶當初,神情悵然若失。
“如果成本再高一點,能把電價給到兩三塊錢,項目業主就感興趣了。如果確實給不了,可以實行政策和用戶共同補貼的政策,即光伏電站每發一度電,可以由政府補貼一部分,再由電力市場用戶補貼一部分。”段宏波提出了她的建議。
據本報了解,云南省發改委為落實石林光伏項目上網電價政策也開展了不少工作,但并未獲得實質性進展。
早在2009年12月北小村項目首個發電單元正式并網后,云南省發改委便向國家發改委上報了申請電價的請示;目前,云南省發改委已兩次上請國家發改委批復上網電價,但至今未果。
北小村科普項目提供給本報的材料,呼吁國家相關部門對本項目進行66兆瓦工程整體電價批復,使石新公司能夠盡快獲得銀行融資,完成項目建設規劃,進入良性發展軌道。
在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看來,國家發改委對其進行電價批復的可能性極小。“地方政府在上馬光伏等新能源項目時,過于追求大規模,而缺乏對國家總體規劃的充分考慮,由此導致未批先建等問題較為普遍。”孟憲淦指出,云南石林光伏項目就是個具體案例。
云南太陽能協會某負責人對本報表示,這個項目當初規劃得有點不切實際。“既然是科普示范項目,就沒必要搞這么大。”該負責人指出,目前光伏發電成本很高,在沒有政府扶持資金和很好電價政策的情況下,不宜把項目規劃做得太大。
“這件事對我國地方政府發展新能源產業也是個教訓,不能因為一味追求政績而把項目規模做得太大,動輒亞洲第一、全球最大,這并不是好事。”該負責人同時建議,我國應該學習歐美等發達國家,根據支持資金總量合理安排布局新能源項目,這樣可使項目規劃做得更加科學合理。
孟憲淦最后提出,地方政府在制定光伏等新能源發展規劃時,要按照國家總體規劃的目標和規范來制定,以避免自發盲目。此外,規劃制定后,不僅要經過同級政府的批準,還要報國家能源主管部門和電力監管部門備案。這樣才能推動新能源產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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