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污染防控機制。”黃國林辯稱,開發區管委會是服務部門,沒有環保監管責任,也沒有環保監察能力。
臨安環保局監察大隊大隊長張亦斌說,開發區內,一般污染企業占60%-70%,其他為重點污染企業。一般污染企業每隔3個月檢查一次;重點污染企業,每個月檢查兩次。
“環保局人手少,忙不過來。”臨安環保局張副局長直言,“我們的嗅覺不敏銳。”
治理危機
6月12日,余杭區瓶窯鎮塘埠村白湖組村民葉濱向記者舉報,當地一家名叫“杭州岳塘工貿有限公司”的工廠,非法經營塑料垃圾回收清洗、烘烤加工業務,對塘埠村楊家水庫造成污染,泛著惡臭的廢水最終直接進入苕溪流域。
2010年5月18日,余杭區環保局曾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該廠停工,“如果企業仍然非法生產,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以及請區政府對其采取斷電、斷水等強制措施”。然而,時至今日,這家工廠仍在生產經營。
同樣是在余杭,杭州貝因美公司(002570)今年4月上市時,綠色浙江、綠色龍江、自然之友等13家環保組織舉報其“未進行國家環保部門的環保核查”,但此事最終沒有下文。
而毗鄰余杭的湖州德清縣東苕溪流域今年5月則爆發332人血鉛超標事件。環保部認定這是因企業違法違規生產,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監管及應對不力造成的,并決定對湖州市實施全面區域限批。
浙商資本投資促進會蔡驊指出,在發生嚴重污染事件后,一些地方政府往往以關停遷移作為應對嚴重污染企業的對策,只重視快速“滅火”,卻忽視了對環境責任的界定與擔當,輕視了對環境受害者的賠償。
而據本報記者了解,太湖苕溪流域污染治理工程已于2006年進入國家科技部“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重大專項,總投入資金達300余億元,實施周期長達13年。
最近,浙江省也宣布出資100億元實施“苕溪清水入湖工程”,并啟動錢塘江流域小城鎮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力爭到2020年安全供水普及率100%,污水處理率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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