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開的全國農村環保工作會議上,環保部副部長李干杰透露, “十二五”農村環保立法已經將土壤污染作為兩大突破口之一,抓緊研究擬定《土壤環境保護法》,并將推動其早日出臺。
“總量控制,質量指導”
在水、大氣、土壤三大領域之中,“十二五”污染防治重點關注多種污染物。對此,有環保政策專家建議,其污染防治應在強化總量控制的同時,注重環境質量的改善。
根據汪鍵介紹,“十二五”污染防治的污染物,除了重點關注SO2、COD、氮氧化物和氨氮四種約束性污染物,還將突出解決重金屬、化學品和危險廢物這三種污染物。
本報記者了解到,就前面的四種約束性污染物而言,盡管“十一五”的總量控制和減排目標都超額完成,但空氣和水的環境質量并未呈現改善的跡象。
以大氣為例,污染減排還難以確保質量改善。王金南解釋說,現有的SO2和COD總量控制主要針對的是點源污染,而對環境質量影響較大的農村面源污染和非電燃煤鍋爐(低矮面源)等未被有效納入。
而且,“若在現有空氣質量評價體系中加入O3和PM2.5等因子,空氣環境質量達標城市比例會降低20-30個百分點。”王金南曾經撰文表示,無論是污染物排放總量還是環境質量,都處于高位污染的狀態。
因此,前述環保政策專家指出,“十二五”期間的約束性污染物控制,在強調總量控制的同時,必須突出“質量指導”的要求,逐步推行總量控制與質量改善并重的指標體系,以此引導污染物減排的思路到“十三五”可以過渡至“總量約束、質量約束”的階段。
在約束性污染物之外的另外三種污染物當中,目前力度最大進展最快的當屬重金屬。國務院批準的“十二五”第一個環保規劃就是關注重金屬的,即《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在這份規劃中,記者發現,國家對重金屬這種非約束性污染物也采取了總量控制的手段。
根據環保專家介紹,總量控制的一個前提就是“可監測、可統計、可考核”,而重金屬污染物方面的排放統計信息似乎并不清晰,如前述重金屬防治規劃中提到的五種重點重金屬,其作為總量控制減排基數的2007年的排放總量數據,官方至今并未公布。
不止是基數的問題,“在約束性污染物總量控制中遇到的其他問題,如新增量過大,以行政減排手段為主,指標分解不科學,手段不合理等,同樣會在對人體危害更大的重金屬減排中遇到,應盡快解決。”前述地方環保官員對記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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