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經濟結構的有效抓手
“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既是‘十二五’最核心、最迫切的任務,也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題中應有之義。”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通州區委書記王云峰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慢不得”,是眾多代表和委員們的共識。5年前的此時,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批準的“十一五”規劃,明確提出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為此,除了首次提出環保約束性指標外,還有一項創舉:把以往最被看重的經濟增長等列為預期指標。
環保約束性指標的出現,對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做出了硬性規定。而對經濟增長指標的“軟化”意在弱化GDP的“指揮棒”效應,折射出我國促轉變、調結構的決心和信心。
理想的經濟發展模式應該貼有“代價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續”的標簽。減排的過程正是不斷逼近這一理想的過程。
推進減排,要動真格的。
過去5年,我國僅小火電機組就關停7210萬千瓦裝機容量,超過英國全國裝機容量。“十一五”前4年,我國累計分別淘汰煉鐵、煉鋼、焦炭、水泥和造紙等落后產能2110萬噸、1640萬噸、1809萬噸、7416萬噸和150萬噸。
推進減排,要舍得投入。
實施兩年新增4萬億元的投資計劃中新增中央投資1.18萬億元,其中,自主創新、結構調整、節能減排和生態建設占15.3%。“十一五”成為我國治污設施建設最快的時期,城鎮污水處理廠數量年均增長8%,江蘇、浙江、河南、廣東、海南、貴州等地實現縣縣建成污水處理廠,江蘇、浙江等地相繼出臺鎮級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
推進減排,要勇于攻堅。
“十一五”期間,我國大力推進關鍵領域和重點環節的改革,排污權交易就是其中一個典型。目前,國內已有19個省市開展了排污權交易試點,從無償到有償,促使企業從末端治理向源頭控制轉變,騰出更多環境容量,鼓勵發展能耗低、污染少的行業。類似這樣的改革,不僅為我國實現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注入了持久的動力,也提供了體制機制的保障。
“十一五”期間,我國提高節能環保準入門檻,嚴把土地、環保、信貸等關口,調整出口退稅和配額,清理和糾正各地在電價、地價、稅費等方面的優惠政策,促進了結構優化升級。數據顯示,2009年與2005年相比,電力行業300兆瓦以上火電機組占火電裝機容量的比重由47%上升到69%,鋼鐵行業1000立方米以上大型高爐比重由21%上升到34%,電解鋁行業大型預焙槽產量比重由80%上升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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