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服務,發揮環保在經濟發展中的“助推器”作用
在危中求進的經濟形勢下,環保工作要強化“服務員”意識,以服務換效率,以效率促發展。
一是服務大局。各級環保部門要切實履職盡責,為黨委、政府當好參謀助手,積極主動建言獻策,提出優化本地區產業結構、調整發展布局的意見和建議。
二是服務企業。要提高服務效率,做到“四個零”,即服務受理“零推諉”,對職責范圍內的事項要及時準確地辦理;服務方式“零距離”,及時了解企業的需求,主動為企業排憂解難,幫助企業達標排放;服務事項“零積壓”,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序;服務質量“零差錯”,進一步規范工作流程,嚴肅工作紀律,提高服務質量。
重民生,發揮環保在保障社會和諧中的“防火墻”作用
環境保護關系經濟發展和國計民生,也關系和諧穩定。隨著經濟的發展,環境污染事件和環境污染糾紛日益增多,公眾的環境訴求日趨強烈,一定要把維護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作為維護穩定的重要工作來抓。
一是完善制度,明確責任。要組織制訂和落實環境安全防范措施,進一步完善環境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建立預防和快速處置環境安全事件的長效機制,嚴格責任制和問責制,切實把環境安全的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具體崗位,做到群防群控。
二是心系民生,消除隱患。面臨新一輪經濟發展的形勢,各地要著力排查影響群眾健康的環境不安全因素,消除污染隱患。重點針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危險廢物運輸以及城市周邊的廢氣排放企業,把存在安全隱患的環節作為防范重點,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嚴格防范措施,切實把影響環境安全的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是提高能力,加強預警。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能力建設,建立應急預警體系,組建反應迅速、系統完善的應急機構和素質過硬的應急響應隊伍。抓好環境應急預案制度的落實,在實踐中完善環境應急預案,切實增強預防和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為構建和諧社會保駕護航。 李桂生
作者單位:浙江省嘉興市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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