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信貸政策體系尚不完善
盡管綠色信貸政策已經推行,但是,從有關方面發布的數據看,由污染企業所引發的信貸風險仍然存在。
據銀監會統計,到2009年5月末,主要金融機構在“高污染、高耗能”行業的中長期貸款余額達2.3萬億元,比2008年同期增長了23.43%。原慶丹透露,2009年發生重金屬污染事件的企業,大多數已經被國家和地方責令關停,給銀行造成了許多呆壞賬。
原慶丹認為,政策體系不完善直接影響了綠色信貸政策的實施效率。
“政策體系不完善一方面表現在技術政策缺失,特別是缺乏與綠色信貸配套的績效評價標準和行業環保績效評價指南等技術性政策。”原慶丹說,目前的政策多偏重于限制性和約束性,鼓勵性、補貼性的優惠綠色信貸政策嚴重不足,很多規定還主要停留在條文上。由于金融產品手段缺乏,各方利益得不到平衡,優惠的信貸政策難以落實,甚至國家支持工業污染治理的信貸資金還有減少的趨勢?!?/p>
同時還缺乏指導銀行開展信貸風險管理和控制的技術性政策,特別是針對不同行業特點的環境、健康、安全性指南等政策文件缺位,使得銀行在環境風險評估和信貸管理中缺乏具體政策指導工具。
原慶丹說,中國的綠色信貸在政策設計上具有一定的強制性特點,但在具體的執行過程中又呈現出更多的自愿性特點。造成這種政策異化的主要原因,原慶丹認為,是“缺乏監督和制約機制”。“由于缺乏監督和制約機制,銀行在執行綠色信貸政策時還是更多從銀行的商業利益考慮,對一些界限不清、短期難以暴露問題的企業和個人仍然給予信貸支持。另一方面,缺乏監督和約束機制也造成各銀行在綠色信貸政策貫徹執行上存在很大的差異,挫傷認真貫徹執行綠色信貸政策銀行的積極性。”
此外,對綠色信貸政策執行效果無法進行有針對性的考核與評價,使得綠色信貸環境保護長效管理機制難以建立。
環保部門和銀行業在執行綠色信貸政策上的能力不足也制約了綠色信貸的貫徹落實。能力不足包括人力資源和管理能力的缺乏。
針對這些問題,報告認為,我國綠色信貸監管及執法體系仍需要完善,同時還要加強環保銀行部門之間的協作。
“今后,環保部政研中心將每年發布一個報告,今年的報告更多的是表揚,明年的報告將有批評的內容。”原慶丹說,明年,環保部政研中心將嘗試對綠色信貸政策執行效果進行有針對性的考核和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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