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限制太陽能過快發展
今年3月,捷克議會通過了一項控制太陽能過快發展的政策。該政策準許管理部門削減對太陽能發電的優厚補貼。
該政策規定,只要確保太陽能發電站的投資回收期在11年以內,管理部門有削減電力經銷商自2011年開始須付給太陽能電站退稅補貼的自由。據報道,目前捷克實施的固定高額的退稅補貼使有些太陽能電站的前期投資回收期僅為3年。
此前,捷克的法規只允許退稅補貼每年降低5%,且只適用于新建項目,因為所有項目都得到保證:投資者獲取的初始退稅補貼可持續20年。
捷克工業和貿易部正在起草法案,擬對太陽能發電的鼓勵政策進行調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將改由電力銷售公司收購太陽能發電,不再由配電公司收購;現行固定收購價格體系將只適用于100kW以下的太陽能發電系統;對太陽能發電的補貼為每1000千瓦時補貼6000克朗,約為現在補貼的1/2;太陽能電站業主須根據垃圾法對報廢的太陽能板自費回收處理。
點評:扶持光伏產業需要熱情,但也要量力而行。
美國巨資支持企業發展太陽能
今年7月,美國總統奧巴馬宣布政府將出資20億美元幫助兩家企業建造太陽能發電站。據報道,20億美元是奧巴馬政府8620億美元經濟刺激方案的一部分,“阿文戈亞太陽能”公司和“阿邦德太陽能”公司將獲得資助。“阿文戈亞太陽能”公司打算在亞利桑那州興建全球最大的太陽能發電站,創造1600個臨時工作崗位;“阿邦德太陽能”公司擬在科羅拉多州和印第安納州建造太陽能發電站,創造2000個臨時工作崗位和1500個永久工作崗位。日前,美國參議院能源委員會還批準了“千萬太陽能屋頂”法案。據美國參議員稱,該項立法將有助于解決安裝40GW新的太陽能系統的資金問題。
點評:從克林頓的“百萬屋頂”到奧巴馬的“千萬屋頂”,看來還是民主黨跟光伏產業更親近。
日本上網電價保持不變
今年3月底,日本政府宣布,自4月1日起的1年內,該國的太陽能上網電價將保持不變。日本政府提供的補貼主要有兩方面,一個是根據光伏系統的裝設容量予以補貼,另一個是對太陽能發電推行政府收購政策。
在2010年,針對住宅用光伏系統,日本政府提供的補貼是每千瓦7萬日元,其前提條件是安裝的系統設備價格每千瓦在65萬日元之內,同時要保證發電的品質;針對非住宅用光伏系統,政府將補貼建設費用的1/3~1/2。對于太陽能發電的收購新政策也于2009年11月開始實施,在2010年,住宅用光伏系統的回收電價是48日元/千瓦時,非住宅光伏系統的回收電價是24日元/千瓦時,并且逐年遞減。目前,日本也在討論針對所有可再生資源的收購制度。
點評:日本曾經是太陽能光伏應用的“先驅”,但在龜兔賽跑的途中睡著了。如今,這只兔子已經醒來。
印度對離網項目進行財政支持
印度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部出臺了對非并網發電的先進太陽能項目的財政支持政策指南。
規定包括了對光伏發電及太陽能新上項目予以30%的資金支持和(或)5%的低息貸款。政府資助以項目的形式進行,并規定項目可以通過貸款或其他方式融資,但項目承擔者的出資比例不能低于20%。按照規定,非并網發電的光伏項目峰值總功率在100kW以內的以及分散式太陽能項目有資格入圍。對于小型電網及農村用電項目,最大單機容量250kW以內的項目可以入圍。
東北和西北部各邦,特別是一些特別落后以及偏遠的地區,可以獲得較高的資金補助。印度國家銀行以及一些小型商業銀行都會配合執行此規定。指南對于屋頂太陽能項目以及其他一些并入局域33千伏以下小電網的小型太陽能項目也都做出了相應規定。
點評:補貼政策制定得過于繁瑣有時候未必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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