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百姓的飲用水安全,在黃小晶的倡導下,福建省委、省政府多年來一直把飲用水水源保護和相關流域的治理,列為年度為民辦實事的重要項目,確保了政策和資金的到位。今年,水源保護再次被列為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提出年底前拆除所有一、二級水源保護區內的生產性、經營性排污口和違章建筑,取締開礦、采沙等影響水源安全的活動,同時有計劃地搬遷水源保護區內的居民。
打出節能減排政策組合拳
近年來,在省委、省政府的倡導和支持下,福建省出臺了一系列減排措施。實行金融支持節能減排政策。節能減排鼓勵類項目在辦理銀行貸款時,不但可以簡化貸款手續,而且能夠享受到利率優惠、優先給予信貸支持的待遇。對淘汰類項目,以及未通過環保審批、環保“三同時”驗收和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項目,金融部門將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加快信貸退出步伐。
實行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運營費同處理效果掛鉤政策。污水處理廠出水化學需氧量達標的,當地政府應按照規定及時支付污水處理運營費用;未達標的,按比例扣減當月污水處理運營費用;連續3個月不達標的,責令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收回運營主體的特許經營權。
實行未完成減排任務的限批政策。對不按計劃完成污水處理廠建設或者管網配套年度任務的市、縣(區),暫停當地城建項目立項、用地、環評文件審批,省里不予安排城建類政府性補助資金。對未按要求建成污染集中治理設施的工業開發區,停止審批其區內新建、擴建產生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對不按要求完成減排任務的地方和企業,實行必要的環保限批。同時,對建設項目實行新的環評分級審批制,將可能對生態環境造成重大影響的項目,上收到省級審批。
國務院最近正式下達的《關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提出,“要加快生態文明建設,努力建設人居環境優美、生態良性循環的可持續發展地區”,為福建省明確了未來的發展目標。在歷屆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福建省的青山綠水也正在見證海峽西岸經濟區的科學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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