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斌:一個姓范的是發貨;姓鐘的在國內找下家,找買家;還有一個就是姓范的弟弟是在通關環節,就是如何申報的問題。
三名犯罪嫌疑人很快就被黃埔緝私人員抓獲歸案,據他們交代,8504噸的固體廢物就是從美國以每噸4到10美元的價格進口的。根據我國《固體廢物環境污染防治法》規定,禁止中國境外的固體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禁止進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違法這一規定,可以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逃避海關監管,構成走私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按照《刑法》等其它法律規定,走私國家禁止進口的非危險性固體廢物超過25噸的,屬情節特別嚴重,要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面對重罰,三名犯罪嫌疑人為什么還要鋌而走險?黃埔海關緝私局偵查處副處長吳斌總結了一句話:高額的利益驅使。
吳斌:按他原本的設想,就是找一家有資質的企業磨成粉,做一些其他商品的填充物,一個就是提煉填充油,但這肯定是低質的、劣質的,是非常不安全的東西。但這里面畢竟有利潤的問題,按他估算一噸的利潤大概是800到1000元。
目前,全球每年產生大約10多億條廢輪胎,世界上許多國家,包括發展中國家,出于安全、環保及保護新輪胎市場等方面的考慮,大都簽訂了《巴塞爾國際公約》,堅決禁止廢輪胎進口。
在暴利的驅使下,企圖通過走私各種類別的洋垃圾大發橫財的人為數不少。據海關總署的統計,2005年至今,全國海關共立案查處走私廢物犯罪案件229起,查獲工業廢物、生活垃圾、危險廢物等各類固體廢物44275.8噸,609名犯罪嫌疑人陸續被抓獲。國家環保總局首席科學家不久前也對外披露:全世界70%的電子垃圾進入中國,中國正在成為世界最大的電子垃圾傾倒場。
專家觀點
記者:1992年生效的《巴塞爾國際公約》明令禁止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出口和轉移危險廢料。洋垃圾為什么依然泛濫成災?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海關系主任徐偉:作為發達國家,洋垃圾在本國進行處理,成本是很高的。比如電子垃圾,由于發達國家實施的相關環保法規比較嚴格,所以相關廠商垃圾處理部門在處理垃圾的時候,要嚴格按照環保法規進行處理,在什么地方能夠傾倒,在什么地方必須按照什么程序進行支解,都要有比較嚴格的程序,因此在當地進行洋垃圾的處理成本很高。所以就會把這些洋垃圾低價銷售給發展中國家,發展中國家一些人會利用洋垃圾進行謀利。
記者:那究竟怎樣才能將洋垃圾堵在國門外?
徐偉:首先,政府層面應該督促發達國家更加嚴格的執行相關公約,發達國家這些不道德的做法應該借助一些渠道進行猛烈的抨擊,采取一些比較有效的措施,限制發達國家放縱相關洋垃圾出口的行為。另一方面我們國家相關的管理部門也應該加強跟發達國家相關部門的合作,從源頭上制止洋垃圾的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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