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瑞士聯邦政府網站3月25日發布的公告,瑞士聯邦能源局、國土發展局、環保局聯合發布了《風力電站規劃指導意見》。
根據瑞士環保減排的規劃,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要達到54億度,其中,風能發電量每年要達到6億度,可滿足15萬家庭的用電量。
瑞士目前現有的風力發電能力達176萬千瓦,年發電量達2700萬度電。2015年底要達到年發電量4億度。
為了實現上述目標,瑞士計劃在2015年底之前,新批準建設100座風力發電站。根據瑞士有關法律,能源項目的審批權在州和市鎮兩級政府。聯邦政府三個主管部門聯合制訂的《風力電站規劃指導意見》是為了幫助州、市鎮政府在審批過程中從技術、安全、環保、規劃、設計等方面把關,協調統一全國的風力電站。
為了應用經濟杠桿促進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自2009年1月起,在火電、水電的電費中,每度電加征1.05瑞郎的新能源稅,用于補貼給可再生能源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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