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參加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所有15次締約方大會的專家:中國的“哥本哈根立場”完全可理解
計劃內10天加上計劃外1天的政治交鋒,四五萬各國人士的激情參與,全球數千名記者的聚焦……去年12月恐怕是哥本哈根建市以來最風光的時期。
喧囂過后,這個全球宜居城市瞬間還原本色,而氣候變化也借助哥本哈根大會,走出科學領域,進入大眾視野。
社會各界的密切關注固然可以影響談判的進展,但是政治談判有其自身的邏輯。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瑞索能源中心(UNEP Risoe Centre on Energy)負責人約翰·克里斯滕森(John Christensen)日前在哥本哈根就此次大會作了公開講座。會后,《第一財經日報》對其作了專訪。
政治聲明與現實之間差距幾何
關于哥本哈根大會最后時刻的談判到底發生了什么,有很多傳聞。作為參加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所有15次締約方大會(哥本哈根大會為UNFCCC第15次締約方大會)的內部人士,克里斯滕森也只能面帶遺憾地說,他也不知道最后時刻發生了什么事情,因為那種談判是不對外開放的。
但就是在那個頗顯神秘的時刻,出爐了哥本哈根協議,從而結束了各方的爭論。協議一經公布,立刻招來眾多評論。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對此評價積極,而有些國家認為這樣做“不民主”,他們不愿看到少數幾個國家達成一個協議然后再讓其他國家決定簽署與否。
在克里斯滕森看來,哥本哈根協議就像個“滑稽的動物”。他從協議中的要點出發,來分析政治聲明與現實的差距:
首先,該協議將全球氣溫升高目標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之前曾有很多國家談論過這個數據,但協議真正將之確定了下來。但如果要達成這一目標,那么“從現在開始就要停止排放溫室氣體”。所以,克里斯滕森說,這“看上去很有意義,但根本無法實現”。
其次,協議建議《京都議定書》的附件一國家(主要為發達國家)到2020年的減排行動應接受可測量、可報告和可核實的國際監督機制,這是一項新內容。問題在于,這種監督沒有法律保障,所以發達國家可以規避。至于發展中國家,協議建議其采取國家減緩行動。這一點上,關鍵得看發展中大國的行動。雖然發展中國家的減緩行動不易轉化成減排量進行測算,但克里斯滕森說:“他們基本上是在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要求的范圍內行動的,而美國等發達國家基本上是沒有什么作為。”而且,如果發達國家不能顯示出誠意,多數發展中國家也難有進一步的作為。
第三,發達國家在未來3年內提供300億美元,作為幫助發展中國家減緩行動的啟動資金,這是個不錯的開始。另外,到2020年,發達國家每年籌集1000億美元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但這筆錢只能滿足最低需求,而且還不一定能到位。
最后,在組織機構方面,將成立哥本哈根綠色氣候基金(Copenhagen Green Climate Fund)及負責技術轉讓的機構。但相關的運作機制至今沒有確定。所以,克里斯滕森認為,協議并非一個決定,只是表明與會國家愿意支持協議的內容。
外界期望值過高
克里斯滕森在采訪中多次表示,即便在去年11月的巴塞羅那聯合國氣候變化談判會議(哥本哈根大會前各國之間的最后一輪正式磋商)上,也沒人相信在哥本哈根會達成什么協議。但由于輿論的壓力,人們的期望值在11、12月間被極大地提升起來。而且,全球100多位國家領導人齊聚哥本哈根,所以外界認為一定“得發生什么事”。
他提到,自己曾參加過15次UNFCCC締約方大會,此前見過參加人數最多的是2005年前的加拿大蒙特利爾大會,約有1.1萬人參加。而哥本哈根大會有四五萬人參與,對此,他并不贊賞:“很多人其實并不真正清楚自己為什么要來參與這一事件,人們有種感覺,就是參加這次會議是很重要的事情,僅此而已。”因此,“人們的期望打亂了談判人員所遵循的進程和步調”。
而就聯合國方面來說,它對這次大會設定的最理想目標是達成法律協議,但“這個目標太高了”,因為有些國家會提出很苛刻的附加條件作為其贊成法律協議的前提。比如,在2003年的莫斯科氣候變化大會上,俄羅斯提出的要求甚至包括允許其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克里斯滕森說,如果聯合國當初考慮一個有政治約束力的第二目標,將更有利于推動談判進程,而現在的結果是,協議不但沒有法律約束力,就連政治約束也顯得十分松散。另外,聯合國沒有顯示出足夠強大的能力來控制談判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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