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評析
2009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以下簡稱《修正案》)。
《修正案》的出臺適應了當前我國發展可再生能源的迫切需要,體現了我國對發展可再生能源的信心和決心。《修正案》突出強調了統籌規劃、市場配置與政府宏觀調控相結合以及國家扶持資金集中統一使用的原則,對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方面意義重大。
在哥本哈根大會上,我國承諾到2020年碳強度將比2005年下降40%~45%,非石化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達到15%左右,減排任務艱巨。《修正案》的頒布為目標實現提供了重要的支持框架,其從法律層面對當前可再生能源發展的保障機制提出修正,并確定了基本的行動原則,為我國發展利用非石化能源,減少碳排放源提供了關鍵指引。
二、推廣可再生能源建筑一體化勢在必行
我國碳排放源主要集中在城市,而僅建筑維護功能一項就占城市碳排放的60%以上,我國建筑使用能源目前已占全社會總消費能源的28%,若把建材和房屋改造耗能一起計算,我國建筑業能耗占比已超過40%。建筑能耗主要集中在制冷/供暖和建筑用電兩個方面:
1、建筑制冷與供暖
我國現有430億平方米建筑,95%為高能建筑,需要進行低碳改造。建筑最大的能耗點為采暖和空調,其占建筑總能耗的55%。我國當前的建筑制冷/采暖基本依靠傳統的燃煤(油、氣)鍋爐,按照2008年全社會能源消費總量27.5億噸標煤計算,建筑物制冷/供暖能源消耗達到4.4億噸標煤。如果對已有建筑的1%進行改造,使用地能進行制冷和供暖,則每年直接減少煤炭使用440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613萬噸。
2020年,我國建筑面積有望達到700多億平方米,年均增加22.5億平方米,如果新建建筑全部采用地能進行供暖,則未來每年僅新增建筑即可減少煤碳使用2200萬噸煤,減少二氧化碳排放8000萬噸。
目前地能利用技術已經成熟,以介質不同,淺層地能利用技術分為地表水源熱泵技術、低下水源熱泵技術、污水源熱泵技術和土壤源熱泵技術。29屆北京奧運會期間,國家體育場、國家游泳館、國家體育館等大型奧運場館均采用了地能進行制冷與供暖服務,其中就用到了土壤源和污水源熱泵技術。
利用地能進行制冷/供暖是所有可再生能源中碳減排量最大的單體項目,經濟效益、環境效益突出。因此,我們建議當前將地能作為主要熱源,通過系統集成優化,納入建筑供暖體系中,利用政策支持推動已建成建筑的供熱改造,并對新建建筑推行強制執行標準,逐步取代傳統供暖方式,降低建筑能耗。
2、建筑用電
在建筑能耗中,除55%用于制冷或采暖外,其余基本依靠電力供應,而我國建筑用電曲線日間波動明顯,從上午6時起到下午17時建筑耗能水平高于其他時間段。用電波動需要大量建設調峰電站,在造成電源利用率低下的同時也對電網運作形成了較大負擔。
太陽能建筑一體化是目前世界各國在城市建筑中大規模利用太陽能發電技術的熱點。由于利用光伏電池發電時間主要集中在9時至16時之間,正好是正常上班時間,即“用電高峰期”,所以太陽能建筑一體化可以起到“調峰、護網”的作用,國際上給這樣的電力定義為“黃金電”。
一棟高樓如果裝配1000m2非晶硅光伏電池幕墻,以光電轉換效率按照7%計算,每平方米可產生70W的電力供應,如果每天照射到非晶硅光伏電池幕墻上的峰值日照小時數為4.5小時,則每天大約能發315度電,考慮到各種損失和天氣影響,每年這座大樓將自己為自己生產大約10萬度電,可以節煤39噸。
我國現有大約400億平方米的建筑面積,屋頂面積達到40億平方米,加上南立面大約50億平方米的可利用面積,如果這些建筑中有20%安裝太陽能電池,安裝量可以達到100GW,年發電量達到1350億度,節煤5.23億噸。
太陽能建筑一體化應用方便,靈活,技術成熟。目前,各類樓頂太陽能電站已經具有較完善的系統構架,而且安裝十分簡單;薄膜太陽能電池組件轉化率已經達到9%,并可以制成透光組件取代常規玻璃用于建筑玻璃幕墻以及窗戶;太陽能熱水器的效率也已經大幅提升,完全能夠滿足日常熱水需求。在歐洲等國家政策推廣下太陽能建筑一體化已經實現了較大規模的應用,2009年全球新增光伏裝機容量已經達到6.3GW,其中70%以上為與建筑向相結合的分布式發電領域。
太陽能是當前與建筑相結合最為緊密的可再生能源,由于電網改造要求低,目前其已經具備了規模化推廣應用的條件。我們建議當前大力推廣晶體硅太陽能電池、薄膜太陽能電池以及太陽能熱水器在城市建筑中的應用,出臺政策推行大型建筑物必須安裝太陽能利用設備的強制執行標準,并提供政策優惠進行鼓勵,充分利用太陽能削減白天用電高峰,減少建筑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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