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剛剛閉幕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獲悉,權威部門提出,將從四個方面采取措施,大力發展綠色經濟、低碳經濟。
就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的有關大力發展綠色經濟、低碳經濟的問題,發展改革委的報告表示,下一步,將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強規劃引導,完善扶持政策。將綠色經濟、低碳經濟發展理念和相關發展目標納入“十二五”規劃和相關產業發展規劃中,抓緊研究制定《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新興能源產業發展規劃》《發展低碳經濟指導意見》《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業發展的意見》等。制定促進綠色經濟、低碳經濟發展的財稅、金融、價格等激勵政策。
二是扎實推進節能減排,加強生態環保建設。
三是組織開展循環經濟、低碳經濟試點。編制再生金屬及再制造等重點領域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啟動“城市礦產”循環利用工程,抓好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秸稈綜合利用等工作。選擇典型地區和行業,開展低碳經濟發展示范試點。
四是建立健全科技、統計、信息等支撐體系。加大對節能、清潔能源、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投入。逐步建立溫室氣體監測統計、氣候變化信息共享平臺和信息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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