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重慶市綠色建筑創建行動,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進一步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重慶市住房城鄉建委組織編制了《重慶市綠色建筑“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現予以發布。
重慶市綠色建筑“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
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1年12月
前 言
綠色建筑是指在全壽命期內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高效的使用空間,最大限度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質量建筑。推動綠色建筑發展,有利于降低能源資源消耗和碳排放,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全面提升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綠色發展水平;有利于提高建筑的安全性、舒適性和健康性,加快建設高品質生活宜居地;有利于培育
節能環保、
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形成地方經濟新的增長點,是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貫徹踐行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加快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
本規劃依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 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中發〔2021〕36號)、國務院《關于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1〕23號)、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21〕3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重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等,在全面總結分析我市“十三五”綠色建筑發展現狀和面臨形勢的基礎上,明確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提出了10大重點任務、6方面保障措施和3項組織實施要求,是引領全市“十四五”綠色建筑發展的綱領性文件。
第一章 規劃背景
一、發展現狀
(一)發展成就
“十三五”期間,我市全面推進綠色建筑發展,圓滿完成了“十三五”期間綠色建筑的各項工作目標和任務,為推進我市綠色建筑高品質高質量發展奠定了基礎。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綠色建筑標準全面實施。遵循“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建筑方針,構建了單體建筑、住宅小區、生態城區三大綠色發展體系,逐步實現
建筑節能向綠色建筑的跨越式發展。按照強制與激勵相結合的工作方式,進一步擴大綠色建筑標準執行范圍,逐步實現全市城鎮規劃區內新建民用建筑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全覆蓋。截至2020年末,新建城鎮建筑設計階段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比例達到95.61%,竣工階段綠色建筑比例達到57.24%,超額完成我市綠色建筑“十三五”規劃及國家明確的工作目標。
2.綠色建筑品質逐步提升。大力發展高星級綠色建筑和綠色生態住宅小區,推動全市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新建公共建筑、社會投資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執行二星級及以上的綠色建筑標準?!笆濉逼陂g,組織實施了以江北國際機場T3A航站樓為代表的高星級綠色建筑1730.72萬平方米、綠色生態住宅小區5695.15萬平方米,培育了西南地區首個近零能耗示范建筑——悅來生態海綿城市展示中心等一批基于整體解決方案的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示范項目,推動悅來生態城創建國家首批綠色生態城區。截至2020年末,累計組織實施高星級綠色建筑2441.35萬平方米、綠色生態住宅小區10642.77萬平方米。
3.新建建筑能效水平顯著提升。嚴格落實新建城鎮建筑從設計、施工到交付使用全過程的閉合管理機制,率先在夏熱冬冷地區執行更高要求的節能65%標準,全市城鎮新建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執行率達到100%?!笆濉逼陂g,建成節能建筑約2.61億平方米。截至2020年末,累計建成節能建筑約6.79億平方米。
4.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規模不斷擴大。以“水空調”為重點,率先在全國采用區域能源系統特許經營權的方式集中連片地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形成了江北嘴CBD、彈子石CBD 、水土工業園區3大集中應用示范片區。其中,江北嘴CBD項目已成為全國最具影響力和最大的江水源
熱泵區域集中供冷供熱項目,與常規系統相比,年節能2.2萬噸標準煤、節水198萬立方米、減排CO2近6萬噸,且在區域降噪、設備節地、消除熱島效應、減排主要污染物等方面效果顯著。“十三五”期間,全市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574.52萬平方米。截至2020年末,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突破1500萬平方米。
5.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穩步推進。率先在全國創新建立了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動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的市場機制,完成了第二批國家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重點城市驗收,以能耗水平高、改造效益明顯、與公眾利益息息相關的學校、醫院、商場和機關辦公建筑為重點,打造了陸軍軍醫大學、西南醫院、重慶市中醫院、重百新世紀商場、重慶市公安局辦公大樓等一批典型節能改造示范工程,引導社會資金投入近8億元。推動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向綠色化改造轉變,并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同步推動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笆濉逼陂g,完成公共建筑節能改造679萬平方米,實現改造項目單位面積能耗下降20%以上的目標,且顯著改善了建筑室內環境品質,使用單位滿意率達98%以上。截至2020年末,累計完成公共建筑節能改造1174萬平方米,年節電1.2億度、減排12萬噸CO2、節約能源費用1億元。
6.綠色建材產業支撐能力不斷增強。強化綠色建材產品的技術創新,不斷豐富外墻自保溫墻體材料的種類和保溫應用技術體系,采取強制和引導相結合的方式推廣墻體自保溫技術,大力發展燒結頁保溫砌塊、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混凝土空心保溫砌塊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綠色墻材。將發展綠色建筑與推動建材產業進一步轉型升級相結合,率先在全國創新建立了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制度,形成了管理、標準、服務和應用四大支撐體系,截至2020年末,共計94個建材產品獲得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培育了重慶金阿新型節能墻材、重慶德邦防水保溫等45家在全國具有影響力的綠色建材產業化示范基地,推動我市新型墻材、預拌砂漿、節能門窗、保溫隔熱材料、防水材料、建筑涂料、建筑遮陽等綠色建材產業由弱到強并逐步壯大。全市現有綠色節能建材企業800余家,近3年取得研發成果1200余項,獲得專利近800項,形成了年產值約400億元的產業集群,既為綠色建筑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又引導傳統建材產業實現了升級換代和綠色可持續發展,逐步成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
7.政策標準體系不斷完善。會同市發改委、市經信委等十部門聯合印發了《重慶市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完善綠色建筑評價管理機制。修訂了《重慶市建筑能效(綠色建筑)測評與標識管理辦法》,優化了建筑能效(綠色建筑)測評內容。按照經濟、適用、安全、可靠、穩定的原則,著力優化完善以“隔熱、通風、除濕、采光、遮陽”為主導的綠色建筑技術路線?!笆濉逼陂g,編制修訂發布了38項與綠色建筑相關的地方標準和圖集,形成了綠色建筑的設計、施工、驗收及評價全過程配套齊全的技術標準體系。
專欄一“十三五”期間重慶市發布的主要綠色建筑標準
8.管理及實施能力持續增強。每年按照市級和區縣兩個層面,分類實施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管理人員及建設、設計、審圖、施工、監理、檢測、材料及設備等相關從業人員綠色建筑專項培訓,有效提升管理人員的監管能力和相關從業人員的實施能力,保障綠色建筑工程質量達標。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促進我市綠色建筑咨詢機構、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綠色建材生產企業等的內部交流和行業間的交叉交流聯動,搭建協同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開放式平臺,推動綠色建筑向高品質高質量發展的轉變。
9.綠色建筑技術和推廣應用機制不斷完善。優化調整建筑節能技術使用管理制度,嚴格落實綠色建筑技術、材料、設備和工藝的進場驗收制度,實施質量抽查制度和建設主體各方質量責任制度,切實加強綠色建筑技術使用質量事中事后監管,確保綠色建筑工程實施質量。創新綠色建材應用機制,將綠色建材應用要求納入綠色建筑相關標準,并作為建筑能效(綠色建筑)測評重點核查內容,率先在星級綠色建筑、綠色生態小區評價項目中落實綠色建材應用比例核算與應用情況評估制度,綠色建材應用比例逐步達到60%。在我市建設領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術通告中累計對綠色建筑相關的66項落后技術、工藝和產品作出了限制或禁止使用要求,建筑節能門窗的保溫性能限值由4.2W/(㎡·K)調整到2.8W/(㎡·K),促進了我市建筑能效的提升和居住品質的提高。
(二)存在不足
“十三五”期間,雖然我市綠色建筑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對照國家、我市推動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綠色建筑發展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十三五”期間,我市綠色建筑實現了量的突破,但高星級綠色建筑項目較少,綠色建筑存在“重數量、輕品質;重設計、輕運營”的現象。綠色建筑設計質量不高、創新不夠,施工質量有待提高,我市山地城市的特色有待加強。對照國家將綠色建筑由“四節一環?!毕颉鞍踩途谩⒔】凳孢m、生活便利、資源節約、環境宜居”5大性能轉變的要求和“以人為本”的初衷,結合當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綠色建筑發展應充分體現“隔熱、通風、除濕、采光、遮陽”等適宜技術,不斷優化技術路線,因地制宜推動墻體自保溫、高效節能門窗、建筑遮陽、自然采光、自然通風、立體綠化等適宜綠色建筑技術應用,全方位提升我市綠色建筑品質。
2.公眾對綠色建筑的感知體驗有待進一步增強。雖然我市實施了一定規模的綠色建筑和綠色生態住宅小區項目,但老百姓對綠色建筑的認知度不高、可感知性弱。特別是與老百姓工作生活息息相關的建筑聲環境品質、室內空氣品質、水質等方面需要進一步提升,成品住宅裝修交房比例不高,裝修綠色化程度較低,建筑環境的宜居性及生活便利性需要提升,應從感官、感知、感受等方面提升公眾對綠色建筑的獲得感。
3.綠色建筑區域發展有待進一步均衡。我市“一區兩群”中,主城都市區與渝東南武陵山區城市群、渝東北三峽庫區城鎮群在對綠色建筑的認識、經濟基礎條件、執行能力和產業支撐等方面參差不齊,對綠色建筑的推動力度存在明顯差異。
4.綠色建筑市場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綠色建筑、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應用、超低能耗建筑等工作尚未建立長效的市場推廣應用機制,雖然有部分財政支持但仍然不足,綠色金融與綠色建筑融合發展仍在探索階段。
5.綠色建材產業支撐有待進一步提升。我市雖然有一定的綠色建材產業基礎,但是通過綠色建材評價的產品種類主要集中在預拌混凝土、建筑砌塊和無機保溫板材三大類,綠色建材認證還處于起步階段,遠遠不能滿足我市綠色建筑的應用需求,有待進一步提高綠色建材認證的種類及數量。我市綠色建材企業主要集中在主城都市區,渝東北、渝東南的綠色建材企業布局很少,不足以支撐當地綠色建筑發展的需求,綠色建材的產業培育和布局有待進一步完善。
二、發展形勢
推進綠色建筑發展,是落實國家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戰略的客觀要求,是加快生態文明建設、走新型城鎮化道路的重要體現,是推進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的有效手段,是創新驅動增強經濟發展新動能的著力點,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增加人民群眾獲得感的重要內容,對于建設節能低碳、綠色生態、集約高效的建筑用能體系,推動住房城鄉建設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現綠色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戰略意義。
(一)以人民為中心是發展的必然要求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對增進民生福祉、改善人民生活品質提出一系列新要求、作出一系列新部署,為今后5年乃至更長時期的社會建設和民生工作指明方向。無論是城市規劃還是城市建設,無論是新城區建設還是老城區改造,都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聚焦人民群眾的需求,合理安排生產、生活、生態空間,走內涵式、集約型、綠色化的高質量發展之路,努力創造宜業、宜居、宜樂、宜游的良好環境,讓人民有更多獲得感,為人民創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
(二)碳達峰與碳中和是發展轉型的新機遇
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著力解決資源環境約束突出問題、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必然選擇,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莊嚴承諾。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 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及國務院發布的《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均將建筑領域納入重點節能減排范圍。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意見》對建筑行業綠色低碳發展提出了具體的要求,為綠色建筑全面發展提供了新的機遇。
(三)高質量發展是新時代的必然選擇
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質量第一”和“質量強國”被同時寫進十九大報告,體現了黨對質量工作的高度重視。綠色建筑行業的高質量發展是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進一步融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五大理念,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逐步退出規模速度型的粗放增長方式,向質量效益型的集約增長轉變,實現質量效率雙提升的必然選擇。
(四)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形成發展新格局
隨著“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新時代西部大開發、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等一系列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的提出,新的經濟增長極增長帶加快形成,投資發展新空間不斷拓展。與此同時,區域板塊之間融合互動、聯動協調發展的新格局正在形成。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重慶時指出,希望重慶努力在推進新時代西部大開發中發揮支撐作用、在推進共建“一帶一路”中發揮帶動作用、在推進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中發揮示范作用。這一重要指示,更加凸顯了重慶在西部大開發、長江經濟帶等發展戰略中的重要作用,為重慶當好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改革者、創新者、引領者提供了具體行動指南,重慶必須深刻領會把握“發揮示范作用”的精神實質和內涵要求,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在生態環境質量上勇爭一流,在綠色發展上作出表率,在生態文明制度建設上先行先試。
第二章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深化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堅持“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以提高建筑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改善建筑空間環境品質為核心目標,強化增量管控,改善存量品質,優化用能結構,轉變建設方式,促進區域協調,突出市場機制導向,倡導共同締造理念,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宜居宜業、綠色循環低碳的住房城鄉建設綠色發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則
堅持民生導向,以人為本。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在滿足人民群眾對建筑舒適性、健康性、功能性要求的前提下,提高建筑綠色水平和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改善建筑空間環境品質,切實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體驗感和獲得感。
堅持規劃統籌,系統推進。加強頂層設計,強化規劃指引,統籌建筑活動與自然生態和諧共生,統籌城鄉協同發展,統籌建筑增量控制與存量優化,統籌建筑規劃設計建造運行管理全過程,統籌政府行政管理與市場資源配置,增強綠色建筑發展的整體性、系統性、協同性。
堅持問題導向,精準施策。注重把握綠色建筑發展中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以推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的綜合解決為突破口,堅持以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問題為重中之重,補齊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短板領域,形成人民群眾共謀、共建、共享的綠色建筑發展新局面。
堅持因地制宜,兼容并蓄。準確把握我市各區氣候、環境、資源、經濟和文化等特點和差異,防止目標指標“一刀切”,推動形成特色多樣、亮點各具的綠色建筑發展格局。注重引進消化吸收國內其他城市及國際先進經驗,在利用天然條件和人工手段創造良好、健康的居住環境的同時,盡可能地控制和減少對自然環境的破壞,充分體現向大自然的索取和回報之間的平衡,促進我市綠色建筑發展引領創新。
堅持改革引領,創新驅動。以體制機制創新激發市場和社會活力,用改革的方法、創新的思維完善體制機制,破解制度障礙,提高綠色建筑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以科技創新引領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推動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建筑技術創新體系,著力突破重大關鍵技術,發揮先進、適用技術的支撐引領作用,培育新產業,形成新動能。
三、發展目標
“十四五”期間,綠色建筑建設規模持續擴大,發展質量效益穩步提高,綠色建筑全產業鏈發展不斷成熟,民用建筑健康性能不斷完善,老百姓對綠色建筑的獲得感不斷增強,綠色建材得到廣泛應用,綠色建造方式全面推廣,建筑領域綠色發展水平明顯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穩步提高,超低能耗建筑實現示范應用,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有序推進,清潔及可再生能源應用比例提高,我市建筑用能總量增速放緩,部分領域用能強度下降,建筑能源消費結構逐步清潔化、低碳化。
專欄二 “十四五”重慶市綠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標
第三章 重點任務
一、提升綠色建筑建設品質
完善綠色建筑相關標準。根據國家《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GB 55015-2021和《建筑環境通用規范》GB 55016-2021,修訂《公共建筑節能(綠色建筑)設計標準》、《居住建筑節能65%(綠色建筑)設計標準》及配套技術細則、技術規定、審查要點和設計軟件等。對照國家《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2019,修訂我市《綠色建筑檢測標準》、《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等標準,將綠色建筑基本要求納入工程建設強制規范。
加強綠色建筑標識管理。修訂《重慶市綠色建筑標識管理辦法》,落實國家綠色建筑標識分級要求,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市住房城鄉建委、區縣住房城鄉建委分別授予三星、二星、一星綠色建筑標識。建立重慶市綠色建筑標識管理信息系統,重新征集綠色建筑與節能專家庫專家,強化對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項目實施情況的事中事后監管。
推動星級綠色建筑、綠色生態住宅小區建設。落實主城都市區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新建公共建筑、社會投資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應達到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并適時向全市擴展,區級行政區域內新申報的綠色生態住宅小區應至少達到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要求,縣級行政區域內綠色生態住宅小區應至少達到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要求,推動超高層建筑及兩江四岸、核心商圈等重點區域的地標性建筑、其他具備條件的建筑執行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
增強綠色建筑的獲得感。從提升建筑的安全耐久性、健康舒適性、生活便利性及環境宜居性等方面增強市民對綠色建筑的感知體驗。結合我市氣候特點、資源稟賦、建筑風貌和居民生活習慣等因素,推動建筑隔熱、通風、除濕、采光、隔聲等綠色健康技術研究和應用。編制《居住建筑自然通風設計技術標準》、《百年健康建筑技術標準》、《中小學校建筑品質提升設計導則》、《醫院建筑品質提升設計導則》等標準規范,提高建筑室內空氣、水質、隔聲等健康性能指標。開展綠色生態住宅小區室外微氣候設計優化研究。提高建筑的防水防潮等安全耐久性能。結合重慶山地城市的特點,統籌地下空間綜合利用。倡導綠色裝修,提高成品住宅裝修交房比例。充分汲取健康建筑、生態建筑、低碳建筑、裝配式建筑、智能建筑等新理念,開展高品質住宅形態研究。
專欄三 重慶市綠色建筑品質提升任務目標
到2025年末,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100%,建成星級綠色建筑1000萬平方米。二星級以上的高星級綠色建筑重點發展區域為主城都市區,渝東北三峽庫區城鎮群、渝東南武陵山區城鎮群結合實際積極發展高星級綠色建筑和綠色生態小區示范工程。
二、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
分階段、分類型提高城鎮新建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實施高性能門窗推廣工程,因地制宜地提出門窗節能性能提升目標,同時兼顧安全性、適用性、耐久性等綜合性能提升,提高門窗工程質量,推廣適宜遮陽、通風技術,推廣兼顧安全性、可靠性、耐久性和保溫隔熱性的建筑保溫系統,提高雨水、中水、再生水的利用,使用較高用水效率的設備及衛生器具。使用高效率的機電設備及照明光源,優化建筑智能化控制技術,鼓勵立體綠化技術應用。引導農村建筑參照節能標準設計建造。
三、推動綠色建筑與建筑產業化融合發展
以綠色建筑為終端產品,大力推行綠色化、工業化、信息化、集約化和產業化的新型綠色建造方式,裝配式建筑中落實綠色建筑的各項指標要求,綠色建筑技術促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兩者互相促進和融合發展。按照應用盡用的原則,嚴格落實我市建筑節能(綠色建筑)設計標準中對非砌筑內隔墻板和預制裝配式樓板的應用比例要求,促進我市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產業的發展,有力支撐我市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的需求。推行建造活動綠色化,加強綠色建筑策劃和設計統籌,明確綠色建造的實施路徑,推進綠色施工,通過先進技術和科學管理,加強施工現場噪聲、水污染和建筑垃圾控制,減少施工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推行建造方式工業化,整合綠色建筑激勵政策,引導實行標準化設計、工廠化生產、裝配式施工、一體化裝修和信息化管理,組織試點實施一批裝配式與綠色建筑融合發展項目。推行建造手段信息化,進一步完善我市建筑工程BIM技術應用政策和技術體系,加大強制應用BIM技術的力度,著力解決“協同難、共享難、落地難、正向難”等BIM技術應用中存在的痛點、難點,加快推動BIM技術在項目全生命周期的集成應用。推行組織方式集約化,大力推進以設計為龍頭的工程總承包發展,加大工程總承包實施力度,積極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
四、促進區域綠色低碳發展
推進區域綠色低碳發展,構建區域綠色低碳發展指標體系、技術體系,完善綠色低碳發展相關標準,引領我市綠色建筑由單體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適、生活便利、資源節約、環境宜居放大到區域的綠色、生態、宜居、低碳、集約發展,提升綠色建筑綜合發展水平。在城市新區開發、城市更新中開展現狀評估和生態本底診斷,編制綠色建筑專項規劃,提出綠色建筑星級空間布局、綠色低碳關鍵技術指標等要求,落實到建設、管理全過程,結合重點片區打造綠色生態城區示范。積極引導建設綠色工業園區。探索建立三維數字化的城市信息模型(CIM),優化涵蓋地理信息、房屋建筑等固定信息及人口、能源消耗等動態信息的城市智慧能源管理服務系統,促進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與城市開發建設管理深度融合,優化城市運營管理策略,提高城市綠色低碳運營管理水平。
專欄四 重慶市綠色生態城區示范任務目標
以廣陽島、科學城、智慧園、藝術灣、生物城等為重點片區,開展高質量綠色生態城區建設,引導建筑綠色低碳規模化發展。到2025年末,綠色生態城區內實現新建綠色建筑面積比例達到100%,其中一星級以上面積比例達到100%,二星級以上面積比例達到40%,三星級以上面積比例達到5%。
五、推動建筑用能清潔化低碳化
因地制宜建立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主要實施技術路徑,推進可再生能源的深度及復合應用,探索在具備資源利用條件的區域強制推廣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的措施。強化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實施質量,促進可再生能源建筑規?;瘧?。在城市大型商場、辦公樓、酒店、機場航站樓等建筑推廣應用熱泵、電蓄冷空調等。結合我市氣候、資源條件,因地制宜地開展建筑
太陽能系統應用示范,推進城鎮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應用太陽能
光伏。鼓勵農村建筑使用太陽能系統。開展污水源熱泵應用示范工程及研究。充分發揮電力在建筑終端消費的清潔性、可獲得性、便利性優勢,按照宜電則電的原則,建立以電力消費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費體系。圍繞建筑能源清潔、低碳、高效利用目標,在建筑空調、生活熱水等用能領域推廣高效電氣智能化應用技術與設備。
專欄五 重慶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任務目標
以區域集中供冷供熱為重點,在悅來生態城、仙桃國際數據谷、廣陽島、九龍半島等重點區域發展分布式能源。“十四五”期間,我市地熱能、空氣熱能建筑應用面積新增500萬平方米,其中,主城都市區完成400萬平方米,渝東北三峽庫區城鎮群完成75萬平方米,渝東南武陵山區城鎮群完成25萬平方米。因地制宜地開展建筑太陽能系統應用示范,推進城鎮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應用太陽能光伏。
六、強化綠色化改造與功能提升
以商場、醫院、學校、酒店和機關辦公建筑為重點,推動既有公共建筑由單一型的節能改造向綜合型的綠色化改造轉變,探索利用綠色金融及其它多元化融資支持政策推動公共建筑綠色化改造的市場化機制。推進公共建筑能源環境動態監管制度。在尊重民意的基礎上,積極開展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提高用能效率和室內舒適度。結合城市更新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探索節能改造與小區公共環境整治、適老設施改造、基礎設施和建筑使用功能提升改造統籌推進綠色低碳宜居綜合改造模式,探索經濟適用、綠色環保的技術路線,結合海綿城市建設等工作,統籌推動既有居住建筑節水改造。推廣使用高效的節能照明光源,合理使用電氣智能化控制技術,提高建筑機電設備的運行管理水平。鼓勵使用建筑綠化、邊坡垂直綠化及可再生能源技術,建筑綠色化改造效果以減碳量核算。
專欄六 重慶市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任務目標
推動既有公共建筑由單一型的節能改造向綜合型的綠色化改造轉變,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探索開展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十四五期間,我市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面積新增500萬平方米,其中,主城都市區完成400萬平方米,渝東北三峽庫區城鎮群完成75萬平方米,渝東南武陵山區城鎮群完成25萬平方米。
七、加強綠色建筑運行管理
加強綠色建筑運行管理,提高綠色建筑設施、設備運行效率。推行綠色物業管理模式,結合產權、功能和運營特點,將綠色建筑日常運行要求納入物業管理內容,強化綠色建筑運行管理人員專業能力提升。建立綠色建筑用戶評價和反饋機制,定期開展綠色建筑運營評估和用戶滿意度調查,不斷優化提升綠色建筑運營水平。搭建綠色建筑智能化運行管理平臺,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實現建筑能耗和資源消耗的實時監測與統計分析。
八、加大綠色建材應用力度
加快推動綠色建材認證制度,引導綠色建材評價向綠色建材認證轉變,打造綠色建材產業化示范基地。建立綠色建材采信機制,開發綠色建材采信應用數據平臺,實現綠色建材信息采集、共享、可追溯等功能,提高綠色建材物流信息化和供應鏈協同水平。強化綠色建材推廣應用,完善綠色建材和綠色建筑政府采購需求標準、政策措施體系和工作機制,研究完善綠色建材應用市場機制。將綠色建材應用要求納入綠色建筑、綠色生態小區相關標準,嚴格落實全市綠色建材應用比例核算制度,將綠色建材應用比例及應用情況作為建筑能效(綠色建筑)測評重點核查內容,促進綠色建材規模化規范化應用。
專欄七 重慶市綠色建材推廣應用任務目標
大力發展綠色建材產業,帶動建材工業轉型升級,積極開展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工作,引導本地建材企業按綠色建材要求轉型升級。開發綠色建材采信應用數據平臺,建立綠色建材產品數據庫,制定綠色建材認證推廣應用方案,落實綠色建材應用比例核算制度,培育綠色建材生產示范企業和示范基地。到2025年末,全市新建建筑中綠色建材應用比例超過70%,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綠色生態住宅小區應用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材的比例不低于60%。
九、促進建筑能源供需協同發展
推動建筑用能與能源供應及輸配響應、互動,提升能源鏈條整體效率。會同能源管理部門推動區域建筑能效提升,推廣基于建筑用戶能源需求及負荷預測的區域能源綜合規劃,以需定供,提高能源綜合利用效率和能源基礎設施投資效益。開展城市新區、功能園區、建筑群等整體參與的電力需求響應試點,利用建筑用能監測數據合理引導建筑用戶電力需求,積極參與調峰,培育智慧用能新模式。推進源-網-荷-儲-用協同運行,增強系統調峰能力。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十、開展碳達峰碳中和研究及工程示范
研究制定我市面向2030年、2060年的建筑行業碳達峰碳中和行動方案,并與五年規劃、年度計劃等做好銜接。結合我市氣候條件和資源稟賦情況,開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筑的適宜技術路徑和標準體系研究,通過被動式建筑設計,最大幅度降低建筑供暖、空調、照明能耗,通過主動技術措施最大幅度提高能源設備與系統效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以最少的能源消耗提供舒適的室內環境。積極開展超低能耗建筑工程示范,探索近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筑試點。完善建筑規劃、設計、建設、運行、改造過程中碳排放控制標準、技術及產業支撐體系,推動建筑行業低碳發展的制度創新、技術創新和工程創新。研究建筑活動碳排放清單編制方法,探索實施建筑碳排放評價標識制度。
專欄八 重慶市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筑示范任務目標
開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筑的適宜技術路徑研究,編制《超低能耗建筑技術標準》,積極開展超低能耗建筑工程示范,探索近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筑試點,強化近零能耗低碳產品和技術支撐。到2025年末,建設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筑示范項目30萬平方米以上。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健全政策法規
根據國家雙碳目標及促進綠色建筑發展的要求,推動綠色建筑立法。采取自愿、激勵、強制等不同推進思路,進一步完善促進綠色建筑工作的配套政策。探索綠色建筑立法,對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政策措施進行補充完善,對發展綠色建材提出要求,對落實激勵機制進行明確,對各級政府加強綠色建筑知識宣傳教育工作的責任進行強化,對違反綠色建筑有關強制要求的行為進行處罰。同時,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確保綠色建筑法律法規落到實處。探索工程咨詢、能效測評、評價標識等第三方機構參與綠色建筑監管的制度設計。對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資公共建筑項目,探索開展建筑及建筑用能系統設計方案專項評估。
二、加大政策激勵
強化工作聯動機制,發展改革部門引導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筑項目執行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開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筑示范,將其增量成本計入建設成本。住建部門會同發展改革、財政、稅務等部門依據《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研究落實我市高星級綠色建筑、綠色生態住宅小區、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筑項目和綠色建材企業納入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設立專項資金,用于綠色建筑監管、關鍵技術研究、技術標準制定與宣傳、高星級綠色建筑發展、綠色建材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公共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及能效公示、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與監測平臺、監控設施的運行維護等。
三、發展綠色金融
在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的框架下,探索創新綠色金融支持建筑行業綠色發展的體制機制,積極推進綠色金融與綠色建筑協同發展。制定《重慶市綠色金融服務綠色建筑指南》。創新綠色建筑全生命周期、全產業鏈專屬信貸產品,拓寬綠色建筑直接融資渠道。探索針對綠色建筑消費的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引導銀行保險業金融機構對購買綠色住宅的消費者在購房貸款利率上給予適當優惠,鼓勵消費者購買綠色住宅。探索建立綠色建筑質量保險、綠色建筑性能保險、超低能耗建筑性能保險、綠色裝修保險、綠色建筑工程綜合保證保險、綠色建筑領域的知識產權保險等綠色建筑保險服務。探索建立財政資金參與的綠色融資的風險補償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對政府綠色建材采購等各類綠色建材消費給予差異化的綠色融資支持。打造一批綠色金融支持綠色建筑示范項目。
四、推進技術創新
加大地方標準、圖集及施工工法的編制力度,逐步完善我市綠色建筑地方標準技術體系。積極培育具有更高水平的團體標準和國家行業標準,推動建筑業綠色發展和供給側改革。鼓勵大專院校、科研院所、行業組織和企業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產學研”相結合的研發模式,建設綠色低碳建筑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開展綠色建筑關鍵技術研發,加強先進技術和工藝的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突出建設單位在新技術應用中的主導作用。圍繞高品質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推廣應用自然通風、室內除濕、自然采光、隔聲降噪、建筑遮陽、雨水利用、余熱利用、水源熱泵及空氣源熱泵技術等可再生能源,引領技術創新,促進我市綠色建筑高品質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品質需求。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先進制造與綠色建筑的深度融合發展。
五、加強數據賦能
完善民用建筑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報表制度,規范統計數據填報和審核機制,增強統計數據的準確性、適用性和可靠性。加強供水、燃氣、電力等統計數據共享機制,通過整合、分析挖掘數據應用價值,發揮統計數據決策支撐和市場服務作用,指導建筑業主及第三方服務機構對建筑用能系統實施精準化運行與改造。推動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與應用,完善我市建筑能耗監管平臺,加強能耗監測數據分析應用,分類制定完善各類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率先在公共機構領域推動實施能耗限額或定額。依托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耗監測等數據信息,建立和完善面向政府、建筑業主、金融機構等相關方的公共建筑能耗信息服務平臺。開展能耗信息公示及披露試點,引導各區縣(自治縣)分類制定公共建筑用能(用電)限額指標,劃定公共建筑合理用能區間。
六、培育產業支撐
鼓勵企業開展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應用等相關產品的研發生產,引導企業向綠色建材企業轉型升級,培育適應高品質綠色建筑發展的相關產業鏈,促進產業供應側的技術升級和結構調整。推動綠色建筑服務產業發展,積極推廣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培育第三方檢測、節能量及碳排放量審核評價及測評機構建設。
第五章 規劃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加強黨對綠色建筑工作的領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與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絕對一致,堅定不移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牢固樹立綠色發展政績觀,引導和推動各區縣(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踐行綠色發展理念,轉化為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具體行動。健全推動綠色建筑工作協調機制,建立由市住房城鄉建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等部門參與的議事協調機制,加強綜合統籌和工作協調,按照職責分工,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指導各區縣(自治縣)編制實施計劃,組織落實好各項專項工作,形成合力,協同推進。強化目標責任,將綠色建筑相關目標任務完成措施落實情況作為各區縣(自治縣)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情況、“雙控”目標責任等相關評價考核的依據。
二、引導公眾參與
充分發揮社會各方力量,開展形式多樣的綠色建筑宣傳活動,結合基于互聯網的新媒體傳播方式和“全民節能行動”“全國節能宣傳周”等活動,向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綠色建筑發展新聞宣傳、政策解讀和教育普及,編制發布小區居民綠色生活行為指導手冊,引導用戶用好各類綠色設施,合理控制室內采暖空調溫度,推動轉變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逐步形成全社會的普遍共識和基本價值觀,促進公眾參與綠色建筑相關活動。強化綠色建筑設計、施工、管理、評價等從業人員培訓,將相關政策、技術、標準等納入建設工程注冊執業人員繼續教育內容,提高從業人員實施能力,鼓勵職業院校、高等學校增設綠色建筑相關課程。發揮街道、社區等基層組織作用,積極組織群眾參與,通過共謀共建共管共評共享,促進老舊小區高質量高效率改造。
三、嚴格監督管理
市場監管、工商、住房城鄉建設、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要加強建材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監管和稽查,防止不合格的建材產品進入市場。在工程項目規劃審查、施工圖設計審查中加強新建綠色建筑相關審查內容,對未通過審查的項目不予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嚴格設計變更管理。加強施工過程監管,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和標準開工建設,嚴把建筑能效(綠色建筑)測評關。項目建設單位應在工程施工現場明確建筑節能、節水等性能指標。嚴格按綠色建筑及其指標要求進行竣工驗收,對不符合相關標準或不能實現項目預期節能目標的,不得通過驗收。組織開展綠色建筑專項督查,強化大型公共建筑綠色建筑標準執行情況審查,嚴肅查處違反工程建設標準、建筑材料不達標、不按規定公示性能指標等行為。執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推進“互聯網+監管”等新的監管模式,確保我市綠色建筑各階段的實施質量。推廣綠色住宅使用者監督機制。完善綠色住宅購房人驗房指南,適時將住宅綠色性能和全裝修質量相關指標納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引導綠色住宅開發建設單位配合購房人做好驗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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