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開展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審核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0〕6號,以下簡稱《通知》)、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印發了《關于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申報與審核工作有關要求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對補貼項目清單審核、公布等工作進行了部署。
根據《通知》和《公告》要求,補貼項目清單審核、公布具體流程為:
1.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按要求準備申報材料,提交電網企業;
2.省電力公司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報省能源局確認,省能源局確認后再反饋給省電力公司;
3.電網企業將申報材料提交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經復核后反饋電網企業;
4.電網企業形成補貼目錄清單后進行公示、公布。
另外,據了解,國家電網有限公司近日將印發通知,對省電力公司初審等工作作出安排。請各地廣大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耐心等候,提前準備好申報材料,按各省電力公司后續要求開展報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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