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青島1月2日電(記者徐冰、張旭東)青島市機關事務局介紹,目前青島市80%的公共機構已開始實現“低碳化”運行。
據了解,在國家頒布《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后,青島市要求各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制定公共機構節能計劃和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等制度,完善具體實施辦法,并把2009年節能目標和指標進行分解落實。同時,各公共機構也制定了節電、節水、公車節油等節能制度。目前,青島市所轄的區(市)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八成已成立或正在成立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專門機構。
目前,青島全市200多個市級公共機構和所轄13個區(市)的2000多個公共機構確定了本部門節能工作負責人和聯絡員,全市公共機構節能三級管理體制和節能工作聯絡員網絡初步形成。同時,制定了《青島市市級公共機構2009—2010年節能計劃》《關于做好2009年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通知》和《青島市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制度》等文件,完善了具體實施辦法,對“十一五”后兩年的節能工作進行了部署,并把今年的節能目標和指標進行了分解落實,各公共機構相應制訂了節能目標以及節電、節水、公車節油制度。
青島市要求各單位各部門加大日常管理節能力度,切實降低公共機構能耗。今年青島市機關落實專項資金用于機關辦公設施節能專項改造,對機關辦公樓1.5萬平方米外窗玻璃貼太陽隔熱膜,并對辦公樓進行設備節能、分戶計量改造和普通照明燈具更換。
此外,青島市機關各獨立辦公單位進行了節能照明燈具、加裝太陽隔熱膜等改造計劃。青島市公安局和青島市司法局等部門還建立了日常節能管理措施或規定,嚴格控制水、電、油等能源使用量和辦公用品以及設備采購等項目費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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