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以145票贊成、1票反對、4票棄權,表決通過了環境保護稅法(下稱“環保稅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發布主席令,2018年1月1日起環保稅法施行。
自去年6月環保稅法公開征求意見后,一年半內這部新稅法就經過全國人大兩次審議并獲通過。環保稅法是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后的第一部稅法,它將取代現行的排污費,加大對企業污染排放力度,保護和改善環境。
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教授馮俏彬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環保稅法獲得通過是中國環境保護里程碑事件,使得稅收法定原則邁出了實質性一步,也傳遞出當前中國經濟轉型,更加注重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信號。
財政部稅政司司長王建凡在25日舉辦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現行的排污費是實行中央和地方1:9分成,考慮到地方政府承擔主要污染治理責任,為了調動地方的積極性,環境保護費改稅以后,擬將環境保護稅全部作為地方收入,中央不再參與分成。
排污費制度平移至環保稅
環保稅雖然是一個新稅種,但由于它本質是排污費改稅,因此不少特征與現行排污費類似。
此次環保稅法分為5章28條,內容涵蓋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稅收減免、征收管理等。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王清在上述會上表示,環境保護稅法制定過程中,遵循的原則之一就是將排污費制度向環境保護稅制度平穩轉移,所以銜接性規定較多。
首先,環保稅納稅人與現行排污費納稅人相一致,居民個人不用交環保稅。
根據中國人大網站公布到環保稅法,環保稅納稅人主要是中國境內或管轄海域直接排污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營者,不包括居民個人和不具有生產經營行為的機關等。對向污
水處理廠等不屬于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等行為也不征收環保稅。
其次,環保稅的稅目依然是此前排污費征收的四大類,即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四類。爭議較大的二氧化碳未納入環保稅稅目。
環保稅法規定,只針對納稅人每一排放口的前3項大氣污染物,前5項第一類水污染物(主要是重金屬)、前3項其他類水污染物征稅,所以并非是對納稅人排放的每一種大氣和水污染物都征稅。
再次,在征稅標準上,此次環保稅設計的依據,也是來自現行排污費計費辦法。比如,對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沿用了現行的污染物當量值表,并按照現行的方法即以排放量折合的污染當量數作為計稅依據。
最后,此次環保稅的稅額標準,也是以現行的排污費收費標準為基礎。
比如,目前國家對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征收排污費的標準分別是不低于1.2元和1.4元,這也是環保稅稅額的最低標準,地方政府可以在此標準的10倍范圍內調節。
王建凡表示,推動排污費改為環保稅,有利于解決排污費制度存在的執法剛性不足、地方政府干預等問題,有利于提高納稅人環保意識和遵從度,強化企業治污減排的責任。有利于構建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發展方式轉變的綠色稅制體系,有利于規范政府分配秩序,優化財政收入結構,強化預算約束。
馮俏彬告訴第一財經記者,此前執法剛性不足的排污費,企業不交費是不守規矩,而現在如果不交環保稅那就是不守法,因此環保稅對企業的約束將明顯加強,企業排污成本將真正由自己承擔。
環保稅收入完全歸地方
隨著今年營業稅改增值稅全面推開,地方政府失去了主體稅種營業稅,近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提出,2017年要加快制定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總體方案,抓緊提出健全地方稅體系方案。
王建凡透露,考慮到地方政府承擔主要污染治理責任,為了調動地方的積極性,此次新開征的環保稅收入擬將完全歸地方。2015年排污費征收額為173億元。
馮俏彬對第一財經分析,此前學界討論也是環保稅作為地方稅種,因為環保稅屬地特征很明顯,日常企業排放指標監測、監管、征收都由地方政府來做,因此這個稅種歸地方既是當前地方稅體系構建的必然,也是調動地方積極性,將環保稅落到實處。
不過,環保稅收入全部歸地方,不少學者擔憂地方政府為了增加財政收入,可能會鼓勵企業多排污,產生負面激勵。
馮俏彬也有這樣的擔憂。她認為需要通過加強監控、增強透明度和加大公眾、媒體等的監督力度,來規避這樣的行為。
事實上,此次環保稅立法通過設定上限,來規避地方政府為增加收入而大幅上浮應稅污染物的適用稅額。
今年9月3日披露的環保稅法一審稿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可以在《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稅額標準基礎上,上浮應稅污染物的適用稅額,但并未對上浮空間做出限定。
對此,有些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和地方、部門、企業提出,適用稅額直接影響納稅人的稅收負擔,應對上浮適用稅額的上限或者適用稅額幅度作出明確規定,以避免地區間稅負差異過大。
最終出臺的環保稅法對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稅額幅度作出明確規定,以10倍為限,大氣污染物為每污染當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為每污染當量1.4元至14元。
“所以立法層面就已經考慮到限定地方調控范圍,從而真正實現環保稅來抑制污染排放。”馮俏彬稱。
環保稅作為一個新稅種,在2018年正式開征前,還需要政策細化和征管協調。
王建凡介紹,環保稅法正式實施還要在政策上和征管上做好前期工作,包括起草環保稅法實施條例,細化具體政策和征管措施;對授權地方決定的事項,包括確定具體適用稅額、增加同一排放口應稅污染物的項目數等,由各省(區、市)按法律程序確定和報批。做好稅收征管準備工作,包括建立稅務與環保工作配合機制、調試征稅信息系統、交接納稅人資料、建立信息交換平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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