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議會和政府已達成共識,將“總量控制與交易”機制下拍賣溫室氣體排放權(即碳排放權)所得收入納入預算管理。2012年1月,加州財政廳公布了2012-2013財年預算草案,其中首次包括碳排放權拍賣收入和支出預算。隨后,加州立法分析員辦公室對此進行了分析,認可政府提出的將拍賣收入用于替代一般預算、支持新設或擴展的溫室氣體減排規劃項目兩方面內容,但認為應由議會在掌握更多信息的基礎上,對拍賣收入和支出預算的具體內容作出決策。
加州“總量控制與交易”機制及其排放權拍賣概覽
加州2006年通過的全球變暖應對措施法案,確立了到2020年將全州溫室氣體排放減少至1990年水平的目標。為此,加州政府機構“空氣資源委員會”根據AB32的授權,建立了“總量控制與交易”機制,針對占全州碳排放總量80%的約350家實體,設置了排放總量上限,根據該上限向這些實體發放排放權,并允許其在市場上交易排放權。加州“總量控制與交易”機制計劃于2013年1月起實施,被納入“總量控制與交易”機制的實體只能排放與其擁有的排放權等量的溫室氣體。政府通過逐步降低排放總量上限,達到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
按照“總量控制與交易”機制規則確定的每個排放權10-50美元的價格區間估算,預計2012-2013財年拍賣收入最低6.6億美元,最高可達約30億美元。實際拍賣收入將受到企業溫室氣體減排成本、宏觀經濟狀況等因素影響。
2012-2013財年拍賣收入與支出預算
根據加州相關法律法規,碳排放權拍賣收入屬于政府收費,而不是稅收,因此必須用于減排溫室氣體或減緩溫室氣體排放帶來的危害,除非議會三分之二多數表決同意用于其他用途。
在加州2012-2013財年預算草案中,假定碳排放權拍賣收入為10億美元,計入在加州現有“空氣污染控制基金”中新設的“溫室氣體減排賬戶”。其中,5億美元將用于替代一般預算,投入原本由一般預算支持的溫室氣體減排活動;另5億美元將用于旨在減排溫室氣體的新設或擴展的規劃項目,包括以下領域:1.清潔高效能源;2.低碳運輸;3.自然資源保護;4.可持續基礎設施開發。
加州政府認為,由于需要到2012-2013財年后期才知曉實際的拍賣收入,所以在預算草案中不會按規劃項目列出相應的預算支出。相反,政府計劃在2012年8月首次拍賣之后,向議會提交一份支出計劃,這很可能是在議會通過2012-2013財年預算之后。同時,政府計劃在向議會提交支出計劃的30天以后,為具體規劃項目分配拍賣收入。根據政府的建議,支出計劃涵蓋低碳汽車技術、居民能效改善規劃、地方和區域可持續發展、公立大學或中學開展的特定項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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