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垃圾處理費標準擬調整 征求意見稿上網半天就撤下
昨天,省物價局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發布通告,就規范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標準事宜,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根據這份《征求意見稿》,今年底之前,包括廣州在內的珠三角區域地級以上市,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標準,每戶每月定額收費標準將調整至16元,兩年后及2015年更將進一步調整至18元和20元。
文/記者葉平生、何穎思
省物價局在《征求意見稿》中提出,從即日起至5月17日前,廣大市民及社會各界都可以通過電郵、信函、傳真等方式,向省物價局環境價格管理處反饋他們的意見和建議。不過,這份征求意見的通告在省物價局網站上只掛了半天,就在昨天下午被撤掉了,理由是“方案內容目前還不夠成熟”。
1 按戶計費
2 按產生量計費
3個時間段收費依次變為每噸150元、155元和160元,廣州目前標準為每噸135元。
3 按用水量計費
3個時間段每戶家庭每噸水對應的垃圾處理費分別為8毛、9毛和1元。
征求意見:
廣州居民垃圾處理費
年底上調至16元/月
征求意見稿顯示,本次省物價局推出的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標準將全省分為珠三角地區、東西北地區等2大類區域,執行不同的收費標準;這兩大類地區內部分別又進一步劃分為地級以上市城區、縣級市城區和縣城3個小類。在計費方式上,各地的生活垃圾處理費則分為按產生量計費、居民戶定額計費,以及居民戶按用水量計費等3種方式征收。
記者查詢發現,省物價局此次推出的各地區不同類型的垃圾生產戶應該繳納的垃圾處理費,又分為今年底前、2013年底前和2015年底前等3個時間段,分別執行遞增的價格標準。其中,在包括廣州所在的珠三角地區,地級以上市城區居民定額繳納的垃圾處理費標準,在今年底前、2013年底前和2015年底前分別為每戶每月16元、18元和20元;如果按照用水量計費方式計算,3個時間段每戶家庭每噸水的垃圾處理費分別為8毛、9毛和1元。相應的,按垃圾產生量計費的處理費標準分別為每噸150元、155元和160元,而廣州目前的標準是每噸135元。
鼓勵與水費捆綁收取
實際收取可浮動20%
征求意見稿鼓勵采取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統一收費和代扣代繳等收取方式,提高收繳率。代收單位原則上可從收取的生活垃圾處理費中提取不超過3%的代收手續費,具體由雙方協商確定;確需突破3%的,經當地物價部門審核后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
廣東省物價局表示,此次公布的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標準是一個基準指導價,各地市可在此基礎上上下浮動20%,制定具體征收標準。但是省物價局也強調,各地制定和調整生活垃圾處理費具體征收標準前,應依法舉行價格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市城管委則表示,他們將依照最終確定的文件再與市物價部門討論,根據實際決定是否調整收費和收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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